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兴秀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莆****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拆除进行公开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市**区
2.2工程规模:拆除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最****指挥部征迁丈量的实际面积为准)
2.3项目工期:中标人应在每次收到招标人每一批旧房开始拆除指令次日起15日历天内将所接收到的旧房进行拆除并将拆除后的建筑渣土及垃圾清运完毕。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每逾期一日罚款5000元,超过三日没收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和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无条件撤离拆除范围。
2.4施工安全要求:中标单位应对所属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中标人在房屋拆除过程中应严格进行安全管理,房屋拆除应由中标人组织****公司班组实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用大型拆除机械施工完成拆除工作,投标人对本合同实施期间所有安全负全责(包括房屋拆除、残渣回收、清理、运输等及其他相关人员、车辆、机械等所有过程)并承担事故引起的所有费用。
2.5招标范围:**荔港大道,西至笏西街,南至笏石大道(规划),北至大营路范围内的地上物、构筑物、营业用房、苗圃、工业厂房等房屋拆除,拆除后的建筑渣土及垃圾清运完整,残渣堆放地点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自2020年6月1日以来在**市内承担过片区征迁房屋拆除项目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4非**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3.5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应在**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3.6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3年7月6日****人民政府网站公共**配置专栏(http://www.****.cn/zwgk/ggzypz/)上发布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经评审最高价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仟贰佰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三天内无息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市**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530号领尚居1号楼1701室。
b)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人民政府;
地 址:**市**区
电 话: 138****3505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
电 话:150****8924;
联系人:蔡女士。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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