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木林县纪委监委谈话室修建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监委谈话室修建改造项目 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监委谈话室修建改造项目已由南发改项〔2023〕13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监委。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 ****监委谈话室修建改造项目。 2.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建造普通谈话室1间、“走读式”谈话室1间、调查指挥室1间、功能间1间、机房1间、卫生间1间。其中配置高清同录主机、特写摄像机、全景摄像头、指挥摄像头,针孔摄像机、存储达到二级存储,****中心机房集中存储主机、全自动光盘刻印机及标签、智能可视化运维系统、UPS系统、定制软包设计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建设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建设地点:**县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项经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政府申请部分配套资金 5.质量要求:合格 6.工 期:9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为准)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经营信誉、财务状况;在**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类似业绩;具备本项目实施的相关资质及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 四、比选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0日,每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前往:****监委414办公室报名(双休日在岗)。 2.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注:****公司鲜章)。 五、比选文件的递交 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下午18时30分。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视为自动放弃。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相关比****公司公章并密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公告在微信公众号《**县发布》发布。 七、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监委 联 系 人:索朗拉姆 联系电话:184****1405 注:参加比选施工企业,报送比选文件时必须签订保密承诺书。
****监委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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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委 2023年7月5日
具体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扫描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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