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流防洪提升工程(**段)**段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技术劳务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闽**流防洪提升工程(**段)**段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技术劳务服务;
1.2项目地点:**市;
1.3技术劳务服务费最高限额:279.00万元。
1.4招标类型:劳务服务类;
1.5招标内容:
(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长度为13.951km,其中**堤防8.309km,提升改造堤防0.585km,**护岸5.056km。
(2)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起至配合发包人通过项目初步设计报批为止。
(3)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及附图,其他成果应满足发包人的进度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本招标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水工结构】。(应提供在投标人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意一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2.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2.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评标办法
3.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省**市**区东大路150号****-恒裕大厦C座1810(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4.3招标文件费用: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地址:**省**市**区东大路150号****-恒裕大厦C座1810)。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东大路150号****-恒裕大厦C座1810
联系人: 洪工
联系电话:158****5367
传 真:0591-****8530
监督部门:****技术质量部
日期: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