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3********579432C-****0614-000411-9 |
信息来源 | **市公共**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市**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07-06 14:59:15 |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南扩安置房(一期)及南区基础设施——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7月5日9时00分 | ||
公示时间 | 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0日17时30分 | ||
招标人代表 | 陆运 | 监督人员 | 朋杨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县建筑****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000.00元 | ||
服务期 | 自试验检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负责人:陈贵博 其他人员:崔伟、章健、常琛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CMA证书 **县建筑****公司: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CMA证书 | ||
业绩、证书 | 企业业绩: 1. ****学校二期工程检测; 2. ****车站片区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二期)第三方检测。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高新区香樟大道精品化提升工程(天湖路-习友路)、皖水路(方兴大道-将军岭路)道排及附属工程、十五里河排水通道(高新区段)工程、明珠大道(方兴大道-鸡鸣山路)道排及附属工程第三方检测; 2. 方兴大道(南淝河路—龙兴大道)下穿十五里河隧道工程。 证书: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研究院****公司 | |
投标报价 | ****000.00元 | ||
服务期 | 自试验检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负责人:谭奇 其他人员:骆伟、陈淼、盛光喜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CMA证书 | ||
业绩、证书 | 企业业绩: 1.**高新区第二批校园建设及配套工程检测; 2.红莲园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 项目负责人业绩: 1. **县新蓼大道北段等八条市政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 2. ****现代产业园黄楼路、育才路、船涨路道路建设第三方检测。 证书: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000.00元 | ||
服务期 | 自试验检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负责人:程围峰 其他人员:杨军、张成龙、何忠华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公司: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见证取样检测)、CMA证书 ******公司: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CMA证书 | ||
业绩 | 企业业绩: 1.****医院**工程; 2.1#楼-19#楼、配套用房、商业、办公、酒店及相应地下室桩基检测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1.许村镇胜利新村点四期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片一期)桩基检测工程; 2.**路安置项目桩基检测、工程检测。 | ||
评标情况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及附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 地址:**县**路669号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方式:0556-****06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晋熙镇外环南路188号 联系人:王培 联系方式:0556-****268 | ||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王培,联系电话:0556-****268。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姚大明,联系电话:0556-****026,在线方式,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