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中心**县分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档案中心**县分库改造工程(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采购内容
2.1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档案中心**县分库改造工程,装修改造面积约251.5平方米,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有:拆改工程、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外防水工程、电气工程、综合布线工程、消防工程等项目;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2工期及启动时间:
计划工期为90日历日。(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2.3本项目预算及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76275.07元(含税)。
3.合格投标人
3.1供应商需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初级(含)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在职人****保障部门出具的2023年1月-2023年 6 月连续六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
6、能提供2021年度或2022****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公司包括员工本人、亲属、近亲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设立、控股****公司。
8、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13日,每日9时至17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必须法定代表人签章并附委托代理人电话和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法定代表人、其授权的代表的双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等证明资料,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至****(**市鹤**正清路531号**水郡4栋112号二楼)获取(也可以采用发送邮件至****@qq.com的方式提交上述资料的扫描件)。
4.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7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市鹤**正清路531号**水郡4栋112号门面一楼会议室)
注: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为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7月27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市鹤**正清路531号**水郡4栋112号门面一楼会议室)
7.发布渠道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www./)上发布。
8.监督
****纪委办:0745-****085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开发区湖天大道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85****98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鹤**正清路531号**水郡4栋112号二楼
联 系 人:欧女士
电 话:0745-****992,183****8562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