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管网提升工程—裕祥路(太行大街-新开大街)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管网提升工程—裕祥路(太行大街-新开大街)道路工程已****行政审批局以石栾行审审字【2023】20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核准文号:SP****1583,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裕祥路(太行大街-新开大街)道路工程
2.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管网提升工程—裕祥路(太行大街-新开大街)道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照明工程、土方工程、拆除工程、标线工程。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1个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工期: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 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5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07日00时00分至2023年07月13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E招冀成”, http://www.****.com), 点击投标人入口,证书key登录,进入E招冀成-标准版,
进行招标文件的,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投标人需登陆E招冀成及**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同时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将已的HBZF格式招标文件导入E招冀成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官网的【办事指南】-【中心】)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E招冀成投标系统。
4.3 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在E招冀成平台(http://www.****.com)首页“办事指南”中“E招冀成标准版-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8055/8058。
4.4 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E招冀成”首页“办事指南”中“CA办理”栏目(http://www.****.com);在线办理地址为:www.****.com/cezjc.html。
4.5 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6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7月27日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注: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投标人需登陆E招冀成及**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上传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网、E招冀成平台(http://www.****.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惠源路21号
联系人:张利陶
电话:0311-****3269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南二环西路37号
联系人:刘梓岩、陈晨
电话:0311-****6680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
1、****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提出方式:“E招冀成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联系人:刘梓岩 电话:0311-****6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