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土告字[2023] 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批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供地条件 |
出让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起始价 (万元)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
**** | 位于**市坚木克尔街道加拉村西侧,四至:东邻**浩宇甲醇站用地;南邻空地;北邻天然气巷道;西邻空地、河道。 | 五通一平 | 3237.03㎡(合约4.86亩) | 供燃气用地 | 50年 | ≤1.6(地下部分不计入) | ≤40% | ≥20% | ≤12m | 107.5518 | 107.5518 | 1万元 |
注:出让宗地详细情况,见《**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他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并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综合条件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
1.有意竞买者应于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8月4日向**********局进行咨询。
2.申请人应于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4日到****二楼大厅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3.申请人应于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4日向****提出竞买申请,提交竞买申请书等报名资料,******局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竞买资格审查。
4.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7:00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5.竞买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4日下午18:00。
五、挂牌竞价期限及地点
1.挂牌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7月27日。
2.挂牌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
3.接受报价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 14:30至17:00(节假日接受报价)。
4.报价及公示地点:****二楼大厅。
5.挂牌出让会时间:2023年8月7日(星期一)下午15:00。
6.挂牌出让会地点:****四楼第二开标厅。
六、出让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应自行登录**州公共**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获取投标登记号,下载挂牌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文本填写纸质竞买申请书等报名材料。有意竞买者登录**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有两种登录方式自主选择:1.用户名+密码+手机短信验证码的登录方式 (网上免费注册交易主体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网址 ggzyjy.****.cn),全流程免费;2.持有数字证书的登录方式(网上免费注册交易主体信息后携带相关资料到**藏****交易中心技术信息管 理科办理或**省公共**交易局办理,网址: ggzyjy.****.cn),收取 ukey 主锁费及信息技术服务费。
申请人须按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方式、期限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挂牌会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等额成交价款,在挂牌出让成交公示期结束后,******局指定的账户,不再退还。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宗地出让面积******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3.在挂牌竞价期限届满时,出让宗地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4.本挂牌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并有权中止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八、联系方式
****土地产权科
联系电话:0941-****232 贡先生
地址:**州****科技局院内)
******局
联系电话:0941-****686 刘先生
地址:**市西三路
****
联系电话:158********9449 王先生 173****0302 赵先生
地址:**市**区**建设大厦B区四楼4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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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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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