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租房维修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县公租房维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关于**县公租房维修项目立项的批复》(发改审字〔2023〕8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 **** ,招标人为 **** ****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县环**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东,**路金马中央公馆西北侧
2.2 建设规模: 杨庄公租房大楼实施改造315间,杨庄花园公租房实施改造192户,双碑公租房实施改造12 户。拆除原轻质隔墙**120厚纸面耐水石膏板轻质隔墙(成品隔墙板安装,含轻钢龙骨)、卫生间地面做防水重新铺砖,室内墙面及顶棚涂料(含修补)、室内水电管线检修;24间公共卫生间维修、公共区域维修、屋面防水等内容。
2.3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县公租房维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5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 ****751.36元
2.7 其他:(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人采用远程操作方式在线投标、在线解密、在线回复询标信息。网上投标请各投标人关注******服务大厅下载中心或网站浮动窗口《**公共**交易投标人远程解密操作手册》,咨询电话:0558-****028。投标人代表开标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签到时一定要正确填写手机号码。
(2))开标时,解密程序开始后 30 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投标人必须完成其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已解密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各投标人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以在开标时间内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如无异议,则后期针对开标过程的异议和投诉不予受理。
(3)评标时,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保持通讯畅通并保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在线状态。****委员会可能发出的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的询标,并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提交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最后的澄清,责任自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交安B证¨水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1¨具备 (注:按照相关规定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的,招标人按照此条款对项目负责人提出要求)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3.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3.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3.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3.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家。
3.4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3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 /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6其他: /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jyzx.****.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市公共**交易系统□优质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是。开标地点:****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否。开标地点: ,(地址 )。
注:疫情期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省)、**省公共**交易监管网 http://ggzy.****.cn 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 李雷 法定代表人: 王**
地 址:**县**镇谷**路57号 地 址:**省******科技城创客空间A座1015、1016室
邮 编: 236300 邮 编: 230001
联 系 人: 陈永亚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136****0888 电 话: 156****8687、173****0120
9.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9.1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2023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