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比选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2.1.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单位负责人(指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工作包或者未划分工作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2.应答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核发)。
注:已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3.应答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如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若按国家政策可减免增值税需提供相应减免证明文件。一般纳税人需提供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需提供承诺书。
2.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集团有限公****集团****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供应商负面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2.5.人员要求:应答人为本项目配备至少3人的服务团队,其中一名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二名电工(具备电工证)
注:上述人员须为应答人本企业人员并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以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应答截止当月前十个月中的任意连续五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同时社保缴纳单位为应答单位,社保证明须盖有社保章),否则不予计取。
2.6.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