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8日 10时00分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煤锡林****公司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服务项目招标人为****。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本工程拟选厂址位于******中部白音乌拉煤田西侧开采边界外,****煤矿工业广场。本工程拟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空冷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等附属生产和生活设施。计划于2023年7月开工建设,2025年10月#1机组投产,2025年12月#2机组投产。本项目由****出资建设。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银行贷款,****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执行。
2.1.2招标范围:
(1)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结合当地税收政策,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编制《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业务代理服务方案》。
(2)与企业财务部、工程部、计划物资部、档案管理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与协调,全程跟踪收集各相关部门专用设备的商务、技术档案资料。
(3)对照国家最新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清单,参与**项目的设备选型,按照目录清单和税法要求,提出目标设备签订合同的相关要求。
(4)对照国家最新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清单,梳理公司**工程所有专用设备(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的档案资料,对其设备参数与税收优惠文件进行比对、计算、筛选、判定,对符合专用设备的资料进行审核、鉴证。
(5)根据优选税收优惠方案,完善专用设备相关资料,审核确定最终专用设备应归档资料与专用设备款金额,依据税法及当地税收政策,出具《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专用审核报告》。
(6)填报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申报表,整理并形成税务备查资料,并装订成册。
(7)在**项目投入使用次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的同时,完成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申报。
(8)结合企业实际业务情况,辅导财务人员及技术人员完成财务、税务、技术等与此优惠事项相关的事项处理。
(9)审核代理工作结束后,配合企业应对税务稽查、审计检查,对涉税争议负责解答。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本次项目的服务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即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投入使用次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期将三类专用设备涉税优惠事项申报完成。
2.4 服务地点:中煤锡林****公司。
2.5 付款方式:企业**项目投入使用次年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三类专用设备涉税优惠事项申报工作完成后次月,乙方开具全额金额(全部抵免金额×固定费率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0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的服务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具有独立****事务所,****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应附****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扫描件);
3.2 资格要求2:提供2018年至今具有2×66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整套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项目业绩不少于3份(应附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3 资格要求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2020年至今负责过电力行业火电发电项目三类专用设备涉税审核代理服务业绩证明不少于3项(应附合同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2)项目助理3名:具备税务师执业证书,2020年至今负责过电力行业火电发电项目三类专用设备涉税审核代理服务业绩证明不少于3项(应附合同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07月07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17日 16时00分。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7月07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19日 16时00分。
4.4 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1) 投标人须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com)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2) 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意向资料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自行打印(标书费发票仅提供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发票生成下载有效期为3个月,逾期将不可再生成电子发票并下载,详询客服电话:400-****-6677)。
5.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07月28日 10时00分之前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com),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开标定于2023年07月28日 10时00分,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的网上开标大厅”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应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com)在线参与开标会议,完成签到、解密、确认和签名步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
8.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招标人:
名称:****
联系人:马文鹏
地址:**自治区呼****广场T4-17层
电话:0471-****35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东****门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
邮编:100011
项目联系人:武文1 电话:0477-****079/166****0568
9. 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9.1投标人须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com),免费注册成为会员后,方可参与投标。
9.2如有意向参与项目投标,****中心-常用文件-意向资料递交指南,登陆后在项目下递交投标意向资料。
9.3标书费用须在线支付,支付完毕后可在线自行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效期为三个月。
9.4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中心-常用文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9.5投标文件制作须下载投标客户端,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com)中。
9.6投标过程中如有项目信息疑问,请与项目联系人沟通。如有操作疑问,****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市东****门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16层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客服联系电话:400-****-6677
客服联系QQ:8000-34808
CA联系电话:021-962600
项目经理签名: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