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及标段名称 | 宜宾市叙州区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设计宜宾市叙州区(略) | ||
项目业主 | 宜宾金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略) |
招标人 | 宜宾金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略) | (略) |
招标(略) | 四川军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略) | (略) |
开标地点 | 市交(略) | 开标时间 | 2023-7-5 9:(略) |
公示期 | 2023-07(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略).80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王军帅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略) | 建筑设计 | 高级工程师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设计(略) | 王郁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S(略) | 建筑工程-结构 | 高级工程师 |
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 | 刚振华 | 注册(略)(给水排水) | CS(略) | 给水排水 |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 |
造价专业负责人 | 周凤鸣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安装) | 建【造】(略)、建【造】(略) | 建筑工程 | 中级工程师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郭键 |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 DG(略) | 无 | 高级工程师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郭虎群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S(略) | 建筑 | 正高级工程师 |
设备专业负责人 | 张成吉 | 职称证 | 9401-05515 | 暖通 | 副高级 |
勘察负责人 | 林木金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AY(略) | / | 高级工程师 |
勘察专业人员 | 张振刚 | 职称证 | (略) | 建筑 | 教授级高级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陈倩倩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略) | 工业与民(略) | 高级工程师 |
项目(略) | / | / | / | / | / |
设计技术负责人 | 侯伟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S(略) | 道路与桥梁 | 高级工程师 |
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 | 鲍越鼎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CS(略) | 给排水设计 | 高级工程师 |
造价(略) | 张建星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 | 建[造](略)、 建[造](略) | 工程造价 | 高级经济师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高旭旻 | 注册(略)(供配电) | DG(略) | 电气设计 | 高级工程师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徐壮涛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S(略) | 建筑结构设计 | 高级工程师 |
设备专业负责人 | 陈轶 | / | / | 给排水设计 | 高级工程师 |
勘察负责人 | 罗伟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AY(略) | / | / |
勘察专业人员 | 郁德胜 | / | / | 岩土工程 | 高级工程师 |
第三中(略) | |||||
项目负责人 | 刘利平 | 一级(略) | (略) | 工民建 | 高级工程师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设计技术负责人 | 诸恒韬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S(略) | / | / |
给水(略) | 刘长庚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CS(略) | / | / |
造价专业负责人 | 姜晓军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建[造](略)、 建[造](略) | / | /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邱玲 | 注册(略)(供配电) | DG(略) | 化工工程 | 高级工程师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戴国华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S(略) | 建筑设计 | 高级工程师 |
设备(略) | 钟波 | 职称证 | (略) | 房屋建筑施工 | 高级工程师 |
勘察负责人 | 张建军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AY(略) | / | / |
勘察(略) | 罗一昆 | 职称证 | (略) | 市政工程 | 高级工程师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黑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黑水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 | 2019-07-03 | 2020-12-08 | 新建市政道路(略),芦花桥跨度为32米、宽16米,团结桥跨度为37米、宽16米,硬化避难(略),新建地下停车场2800平方米,给排水管网700米以及照明、绿化等附属配套设施 | (略).00 | 刚振华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九江市三峡二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 九江市中心(略) | 2020-12-31 | (略) | 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项目(以下简称九江二期项目)主要包括“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及“九江城区应急水源建设工程”两部分内容,其可行性研究阶段估算的总投资为(略).24万元,其中建安费(略).32万元。其中“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子项主要分为5个部分:1)老鹳塘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2)鹤问湖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3)中心城区分散区域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4)城镇污泥和餐厨垃圾处理处置工程5)智慧水务系统工程。 | (略) | 蒋明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若尔盖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若尔盖扶贫产业基地项目 | 201(略) | (略) | 项目估(略) | (略).00 | 宋晓娟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略).52 | (略).52 | 96.43 |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 地质工程勘察院集团有限公 司 | (略).00 | (略).00 | 95.49 |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 总院有限公司 | (略).28 | (略).28 | 95.14 |
四川省大卫建筑设计有限公 司 | (略).00 | (略).00 | 94.66 |
中联宏信勘察设计有限公 | (略).00 | (略).00 | 94.43 |
川百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 | (略).00 | (略).00 | 94.24 |
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略).00 | (略).00 | 94.23 |
中九华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略).28 | (略).28 | 93.81 |
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云南平捷工(略) | (略).84 | (略).84 | 93.70 |
四川城乡发展工程设计有限 公司 | (略).00 | (略).00 | 93.34 |
重庆纵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中佳勘察(略) | (略).22 | (略).22 | 93.20 |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略).60 | (略).60 | 93.08 |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略).92 | (略).92 | 93.01 |
益州城建设(略) | (略).36 | (略).36 | 92.87 |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基基固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 | (略).62 | (略).62 | 92.77 |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 (略).25 | (略).25 | 91.62 |
成都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西省勘察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 | (略).62 | (略).62 | 90.77 |
四川自力建筑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略).94 | (略).94 | 89.37 |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重庆市勘测院 | (略).76 | (略).76 | 88.95 |
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略).88 | (略).88 | 87.82 |
辽宁城建设(略)||四川得(略) 任公司 | (略).00 | (略).00 | 87.34 |
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略).00 | (略).00 | 86.80 |
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略).00 | (略).00 | 86.25 |
中达建诚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略).00 | (略).00 | 85.91 |
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 | (略).00 | (略).00 | 84.55 |
中科科航(略) | (略).44 | (略).44 | 84.32 |
广西(略)集团有限公司 ||贵阳建筑勘 察设(略) 司 | (略):联合体投标人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人为同一单位(略):联合体投标人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为同一单位(略):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同一单位。(略):联合体投标人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联合体投标人为同一投标人。(略):联合体投标人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联合体投标人为同一人(略):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人为同一人。(略):联合人体投标人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人为同一人 | (略):联合体投标人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人为同一单位(略):联合体投标人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为同一单位(略):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同一单位。(略):联合体投标人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联合体投标人为同一投标人。(略):联合体投标人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联合体投标人为同一人(略):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人为同一人。(略):联合人体投标人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人为同一人 | 0 |
首辅工程设计 有限公司 | (略):业绩未提供中标通知书,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略):业绩未提供中标通知书(略):业绩未提供中标通知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略):业绩没有提供中标通知书,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略):类似工程业绩未提供中标通知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略):业绩未提供中标通知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略):业绩未提供中标通知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略):业绩未提供中标通知书,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略):业绩未提供中标通知书(略):业绩未提供中标通知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略):业绩没有提供中标通知书,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略):类似工程业绩未提供中标通知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略):业绩未提供中标通知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略):业绩未提供中标通知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0 |
中铁十一局集 团有限公司 ||贵阳建筑勘 察设计有限公 司 | (略):联合体投标人与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人为同一单位(略):联合体投标人与广西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为同一单位(略):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与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同一单位。(略):联合体投标人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与广西路桥公司的联合体投标人为同一投标人。(略):联合体投标人与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联合体投标人为同一人(略):与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人为同一人。(略):联合人体投标人与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人为同一人 | (略):联合体投标人与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人为同一单位(略):联合体投标人与广西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为同一单位(略):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与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同一单位。(略):联合体投标人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与广西路桥公司的联合体投标人为同一投标人。(略):联合体投标人与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联合体投标人为同一人(略):与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人为同一人。(略):联合人体投标人与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人为同一人 | 0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略) | |
行业主管部门:宜宾市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略)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略)。招标人应(略),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略)。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略)。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略),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略),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略)。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略)。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略),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又如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略)填写为20150915-9:(略)。
7.表中(略),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略)。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略))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略),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略),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所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标代表)都需要填写;(略),都需要填写。
11.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略),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