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XG-(略)QG-(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孝感市闵集乡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EPC)已由孝感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以2305-420952-04-01-66202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略)
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对(略)人居环境进行整体改善提升,包括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及绿化苗圃示范基地建设工程等内容。
其他:/
2.招标范围
(略)万平方米农村生活环境改善工程;③乡村道路提档升级工程:包括支11#路、支14#路等合计8条片区内乡村道路建设,道路全长15.27公里,红线宽10-12米,道路总面积17.21万平方米
(2)绿化苗圃基地建设工程:主要在孝南区闵集乡合计流转11000亩土地建设苗圃示范基地,完成基地整理、土壤改良、排灌沟渠及机械作业道建设工程,种植三角枫、独干女贞、红花紫薇及梅花等绿化经济苗木品种。包括本项目的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修补及工程质量保证,配合相关证件手续办理。
标段划分:(略)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15
合同估算价:(略)
3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均须满足);
(2)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满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专业乙级(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满足):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略)):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项目总投资额10000万元的水利或市政或环境工程EPC业绩。
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满足):
(1)项目经理(1名):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担任;
(2)施工负责人(1名):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管理员(2名):持有有效市政、水利专业的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中市政工程相关专业1名,水利工程相关专业1名);质量管理员(2名):持有有效市政、水利专业的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中市政工程相关专业1名,水利工程相关专业1名);安全管理员(3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材料员(2名):持有有效的材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资料员(2名):持有有效的资料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设计负责人(1名):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注:①投标单位须提供上述相关人员相关证明材料,且上述相关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②均应当(略),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满足):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经营时间不足三年,则据实提供).
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满足):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信誉声明]
6.投标承诺书(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满足):投标单位必须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承诺书》(详见招标文(略))。
(二)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3.1的规定;2)釆用联合体投标的要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三)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四)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五)本项目属性:(略)
(六)其它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略)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7月07日至2023年07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六、投标相关事宜
1.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2。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略)咨询。
七、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略)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临空经济区凤鸣路18号物流信息管理大楼4楼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代理机构:(略)
地址:孝感市西湖明珠清风苑4号楼2单元0506室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