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施工许可证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号:(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此发证。
签发机关:(略)
发证日期:(略)
建设单位 | 奇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工程名称 | 奇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运动场维修改造项目 | ||
建设地址 | 东关街331号 | ||
建设规模 | 2401.58平方米 | ||
合同工期 | 2023-06-25 至 2023-08-15 | 合同价格 | (略)万元 |
参建单位
勘察单位 | 新疆华宇建科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那姝姝 |
设计单位 | 新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徐志恒 |
施工单位 | 伊犁建设工程(略) | 项目负责人 | 赵新强 |
监理单位 | 新疆天正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总监理工程师 | 赵德坤 |
工程总承包单位 | 项目经理 | ||
备注:(略) |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略)。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 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略),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 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略) 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略),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予 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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