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时间:2023-07-11
我公司拟对名**市服务亭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
二、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亭棚编号 | 位置 | 建筑面积(㎡) | 年租金出租底价(元) |
1号 | ****教育局旁的停车场,以张贴编号为准。 | 9 | 36000 |
2号 | 9 | 33500 | |
3号 | 9 | 33500 | |
4号 | 9 | 37000 |
注:各潜在承租人报名前可自行到现场进行查看该亭棚情况,招租交付标准按现状招租交付。
三、招租期限:亭棚租赁期限暂定至2023年12月20日止。到期后,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且承租方同意时,按亭棚租赁协议租金租期可自行延期1年。但由于城市亭棚是临时性设施,因此实际租赁期限以相关单位的政策、批复文件为准。
四、租赁用途:**文创产品、本地特产的展示、销售为主,快速消费品、副食品及生活用品(如奶茶、咖啡、健康饮料、服装等)、地方特色小吃等为辅,禁止售卖存在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商品;亭棚实际经营范围最终以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批准为准。
五、招租对象:
1、承租方必须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
2、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并具有相应经济实力。
3、符合招租方其他要求。
六、报名方式及资料提交:
报名方式:意向承租人按公告要求****公司现场进行报名并交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未竞价成功的在竞价工作完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持单据到出租人指定地点退取(不计息);获得租赁资格者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租金(无息)。未按期如数交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竞标资格。
资料提交: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作为现场查验凭证); 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需提供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证件需加盖公章)。
七、报名时间:2023年7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开始,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此公告长期有效,招租公告期为首位意向承租人自报名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截止。
八、公开竞标:****公司发布通知为准,组织报名人现场竞价(报名者少于二人的不符合本次公开竞价要求,不举行公开竞价;若出租标的产生一个以上意向承租人报名的,我公司将进行公开竞价),竞价采用竞拍方式,以价高者得的方式获得承租资格。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人所缴纳的保证金转为租金(不计息),如中标人获得承租资格,未****公司签订《城市服务亭棚租赁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擅自转租;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竞价工作完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持单据到出租人指定地点退取(不计息)。
九、报名地点:****(**市**区昆阳街道水景公园2号楼三楼305室运营安环部)。
十、本次公告不构成要求要件,仅为要约邀请。
十一、****对本次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报名联系电话:0871-****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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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