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街道**村村部至赤岭路段一期路灯照明工程 (项目名称) **市**街道**村村部至赤岭路段一期路灯照明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街道**村村部至赤岭路段一期路灯照明工程 已由上级有关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市**街道**村村部至赤岭路段;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69313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69313元,K=12%,发包价23851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是2022年第四季度**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建筑企业,开****公司注册地在**市境内 。(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 2015 〕 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情形的,否决其投标;(3)根据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则本项目不得使用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其否决投标;(4)根据“南建筑[2022]8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加强建筑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的通知(试行)。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交易中心(http://www.****.com) 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K=12%)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时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7月11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交易中心(http://www.****.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街道**村碓后68号, 邮编:353100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8****3295, 传真:0599-****03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宏业佳园9号楼3梯207室,邮编:353100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132****9719,传真:0599-****999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广场6号楼三层西侧
电话:0599-****13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政府****办事处
地址:**市仓长路14号
电话:0599-****38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委员会进行评标。
- 014--招标公告.doc (md5:****5948E229FC385791FF9F910B5B3D)
发布日期: 2023-07-05 17:5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