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昌镇河那坡村2023年东西部协作第一批财政帮扶资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陇西县乡村振兴局以陇乡振局发【2023】9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3年东西部协作第一批财政帮扶资金,项目补助资金340万元。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规模:用于河那坡村蔬莱产业园区产能提升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包括新建800平方米轻钢厂房一幢,配套蔬菜日处理能力10吨的净菜生产线一条(拣选工作平台、提升输送机、辑刷清洗机、翻(略)1000米,室内地坪44.8平方米,旧交易棚改造60平方米园区大棚棚头更换10个,浆水厂引水工程,场地硬(略),更换变压器及线路改造;新建农特产品展销中心120平方米修建农特产品代销直播间2间,配套直播设备2套。
2.2 建设地点:(略)
2.3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60(略):2023年08月0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06日。
2.4 招标范围:(略)
2.5 工程质量:(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略)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
3.4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
4.2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略)
4.3 获取地点:(略)(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开元华府1号楼3单元4层B区)。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略)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略)。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招(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