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一、内容:我单位于2023年7月3日在《****协会》发布了**机电食堂燃气管道改造项目,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需变更的内容为: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5、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I),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现变更为: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5、无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2.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11****政府与华润燃气****公司签订关于**市然气项目战略**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授予****公司燃气特许经营权,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燃气管网、燃气附属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城市管道燃气、居民用气、工商业用气的经营(燃气供应与销售),天然气产业开发,**加气站等业务。依据《**市住****管理局关于同意****公司****中心**经营城市燃气的建设和运营的通知》(长建发2013]256号),同意****公司在**市经营城市燃气的建设和运营。经营区域为**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中心**,**老顶山镇沿山路,南至五针街南外环,西至长太高速,北至故县区。本项目标段属于****公司特许经营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只能向****公司采购,具有持珠性。本情形符合单一来源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即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中的公共服务具有特殊性要求的类型,根据相关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355-****836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常青街道府后西街358号潞安颐**综合楼1003室
联系人:申芳、朱女士
电话:133****8244 137****5477
本项目监督电话:0355-****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