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根据《**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就“****社会保障局创业担保贷款业务项目”进行公开征集**单位,****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现将征集条件、工作程序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能够独立开展贷款业务,具有高素质、作风严谨、服务意识较强的业务团队,能够保证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发放贷款利率不超过LPR+150BP;
2.单笔贷款期限最长能够达到个人3年,中小微企业2年;
3.设有办理业务网点,权力下放,能够及时受理、办理业务,对符合条件的应按规定时间内发放贷款;
4.能够开立接受贴息资金的专户,做到专款专用,账目清晰;
6.接受、配合有关单位监督、检查;
7.有计划大力开展小微企业贴息贷款工作的,并在人力、物力等方面优先满足小微企业贴息贷款工作的金融机构,以及省内其他地****就业服务局有开展工作的优先予以考虑。
二、工作程序
1.提交申请文件及相关资料;
2.****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对申报单位进行遴选;
3.****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签订**协议开展工作。
三、申报材料
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
2.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资质。
四、申报及评审时间
1.申报截止时间:****年7月12日;
2.评审及公布结果时间:****年7月20日。
五、其他事宜
1.在报送相关材料的同时,提供材料的电子版(PDF扫描版),请于申报时限内,发至指定邮箱(****@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此次公开征集由****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董跃久 联系电话:****-****021
****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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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