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开出让公告
成自然**告字﹝2023﹞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之规定,****政府批准,******局委托****对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
****号 | 该宗地位于****小川**侧,西滨河路西侧,德天家园东侧(包括原邮政局住宅楼、工商联住宅楼、赵坝林场住宅楼),具体位置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 16249.46平方米 | 居住用地 | ≤4.5 | ≤32% | ≥25% | 70年 | 1500 万元 |
约合 24.37 亩 | ||||||||
2023-2号 | ******局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位于**江武**侧,东新街南侧,北临一期建设用地;南**武路;西临一期建设用地;东临居民区,具体位置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 5408.28 平方米 |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用地(兼容比例不超过20%) | ≤5.5 | ≤30% | ≥25% | 商业 40年 居住 70年 | 800 万元 |
约合 8.11 亩 | ||||||||
注:出让宗地详细情况见《出让文件》,按挂牌方式出让的,起始价及加价幅度****交易中心挂牌公示栏。 |
二、****交易中心交易编号:B012********00006;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他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有意竞买者于 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8月2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向****提出竞买申请,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日下午17:00****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出让会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3、申请竞买人于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8月2日****交易中心办理竞买手续。
六、出让方式的确定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
出让方式于2023年8月2日下午18:00时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同时通知起始价及增价幅度,挂牌期间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时间至2023年8月14日下午17:00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下午17:00****银行交换到账时间)。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3年8月3日(星期四)下午14:30时
2、拍卖地点:****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16日。
2、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日9:00-11:30;14:30-17:00。
3、挂牌及报价地点:****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4、挂牌出让会地点:****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八、出让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于2023年7月12日起****交易中心领取《**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号、2023-2号宗地)》。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3、本次出让******号宗地为邮政局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宗地受让人须承担该宗地棚户区改造建设的相关责任,无偿返还住宅楼安置148户,住宅房屋安置面积18600.86平方米;办公楼安置面积1941.39平方米的安置用房,并承担相应过渡费,过渡费暂按两年计算,约592万元,以实际过渡期计算,由受让人承担。受让人在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并承担过渡、安置责任后可享受相应的棚改政策。申请竞买人应在竞买前到相关部门了解详细情况,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本次出让**2023-2******局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用地,该片区用地项目设计方案须统一规划、整体设计,属于“带方案”出让。受让人须按照该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进行开发建设。
5、本次出让**2023-2******局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用地,宗地受让人须承担该宗地棚户区改造建设的相关责任,无偿返还住宅楼安置13户,住宅房屋安置面积4828.39平方米;门面房安置1户,安置面积100.72平方米的安置用房,并承担相应过渡费,过渡费暂按两年计算,约152万元,以实际过渡期计算,由受让人承担。受让人在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并承担过渡、安置责任后可享受相应的棚改政策。申请竞买人应在竞买前到相关部门了解详细情况,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6、本次出让******号宗地、2023-2号宗地出让成交后,宗地受让人须按照规定时间**棚改办签订《安置用商品房建设移交返还协议》,按照建设要求无偿返还安置用房,返还的安置用房应与开发的商品房同质量同标准。
7、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和规划条件通知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8、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号、2023-2号宗地)》载明的为准。
******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十、联系方式
1、******局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89****3583
2、****
联 系 人:赵经理 马经理
联系电话:0931-****330 181****7884 153****8060
******局
****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