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柳川镇镇江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除红色遗产保护和展示区及吊桥部分)(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的 E522********002QA**县柳川镇**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项目已于 2023年07月11日13时20分在 ****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勘察: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投标报价(元): 0.98 |
报价说明: 勘察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取费后下浮40%;设计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取费后下浮40%;施工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省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规定标准计价并结合项目实施时同期材料市场价取费基础上下浮2%。 |
工期说明: 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勘察60日历天,设计60日历天。 |
质量: (1)勘察、设计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工期(交货期): 365 |
项目负责人: 王祖义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152********00017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建工****公司、******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投标报价(元): 0.98 |
报价说明: 勘察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取费后下浮40%;设计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取费后下浮40%;施工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省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规定标准计价并结合项目实施时同期材料市场价取费基础上下浮2.1%。 |
工期说明: 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勘察60日历天,设计60日历天 |
质量: (1)勘察、设计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工期(交货期): 365 |
项目负责人: 陈瑞忠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151********17232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格****公司、****研究院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勘察: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投标报价(元): 0.98 |
报价说明: 勘察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取费后下浮40%;设计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取费后下浮40%;施工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省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计价定额规定标准计价并结合项目实施时同期材料市场价取费基础上下浮2%。 |
工期说明: 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勘察60日历天,设计60日历天。 |
质量: (1)勘察、设计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工期(交货期): 365 |
项目负责人: 袁孝永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黔251****26575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3年07月13日至 2023年07月17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招标人:**** (联系电话)183****8948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86****6870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 0855-****926)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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