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区专业楼宇及周边环境提升项目**市**新区专业楼宇及周边环境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
2.2 建设地点: 灌温路122号
2.3 项目规模: 该项目涉及**市******停车场约5000平方米提升改造,以及配套建设地块西侧道路和绿化等,以提高商业楼宇商业价值,增加经营力。
2.4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 78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7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10 市政公用工程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技术人员至少2人;项目负责人或专职技术人员其中一人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招标代****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招投标专业,提供有效可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二维码无法进行扫描查询的视为无效文件);其他人员须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注:1、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的①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截图,②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项目负责人业绩以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提供比选公告发布截止日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2、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4、申请文件真实可靠,不存在虚假,存在虚假材料的取消中选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5、中选后项目负责人需持相关证书进行核验。。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7月14日13时00分 至 2023年07月19日15时0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7月14日13时00分至 2023年07月19日15时00分 (**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江先生
电 话: 028-****2922
传 真:
2023年07月14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