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2023年**县****中心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审批立项,资金来源已落实,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2023年**县****中心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2.1.2工程建设地点:**市**县龙仙镇浈阳大道(碧桂园翰林府旁)C2-08-01地块。
2.1.3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391.40m2,总建筑面积约为5847.03m2,包括土建工程、粗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及设备工程以及道路、园林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为5847.03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884.46m2,地上建筑面积为4,962.57m2),地下1层,地上6层, 建筑高度为28.80m,绿化面积约为1808.63m2,园建面积约为2776.79m2。
建筑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采用天然地基扩展基础,地下室基坑开挖深度约为4.70米,基坑边坡采用自然放坡方式(中标单位提供护坡方案,施工期间进行边坡监测)。主要装饰做法为外墙贴纸皮砖,室内除地下室、卫生间、楼梯间外暂不做装修,门窗采用铝合**窗,其玻璃采用6+12A+6中空透明钢化玻璃等。
安装工程内容:电梯工程、强弱电工程、防雷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园林水电工程、暖通工程等,室外景观照明、建筑物泛光照明等,****公司负责设计,本设计仅配合预留电源。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2招标内容:
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所需的检测服务,包括:主体结构检测、材料检测、地基基础检测等所有必须检测的项目。详细见检测项目清单。
2.2.3服务周期:按施工工期及业主要求及时进场进行检测,至完成所有检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其中施工工期暂定150天。
2.2.4预算金额与最高投标限价:
2.2.4.1本项目预算金额:65.527万元。
2.2.4.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52.4216万元(根据《检测清单》,要求各投标人按照折扣率进行报价,最高折扣率不超过80%(即最高投标限价为52.4216万元)。实际支付的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费用=计费标准(含税)×折扣率(不考虑专业调整系数和复杂系数))。注:投标人的报价包括了为完成设计文件及有关规范要求的所有材料设备检测项目所发生的劳务(含技术人员)、材料、机械(含各种车辆、仪器设备、软件等使用费、进出场费)、差旅交通费、临时设施费、检测试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就餐费、住宿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保险费、相关协调费及其他实物和技术工作收费等全部相关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本项目总价及清单项的综合单价均分别设置招标限价,投标人需在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工程量按经发包人核定的实际发生量计取。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事业单位****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3.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主要覆盖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材料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3.2投标人需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4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7月2023年7月)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质量检测工作经验和业绩(业绩须包括本次招标的全部检测项目),具备承担本项目检测任务的能力;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单位为项目负责人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3.8近三年(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9投标人与邮政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1、有投资关系的;2、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声明函);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7 月 14 日09时30分至2023年 7 月 21 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进行网络报名,投标单位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3.com,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报名资料”,并在邮件中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审核其资料无误后,将通过邮件所留的联系电话号码指导其缴交报名费、快递报名资料原件(寄方付费)和确认报名成功,招标文件电子版将通过回邮的方式发送。
4.2 网络报名所需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资料;(3)附件一、二、三(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自2023年 7 月 14 日至2023年 7 月 21 日。
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 8 月 8 日9时30分。
5.3开标时间:2023年 8 月 8 日10时00分。
地点:**省**市**区风采路3号邮政大厦九楼会议室。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登记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及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n/)上公布。
地 址:**市风采路3号邮政大厦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东路366号鸿景园西塔二楼207房
联 系 人:朱工 联系电话:188****8213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 ****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巳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三年(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 如有, 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 ; 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公司自行承担。
九、本公司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招标人的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承诺函
致:
经认真研究 (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要求,现郑重承诺:
1、我方一旦中标,跟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施工和监理承包方委托的相关检测及监测业务均不再承接。
2、如我方对于非主体部分进行分包,所分包的单位必须符合本项目所检测内容的资质要求,招标人有权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对我方非主体部分进行分包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如发现我方所分包的单位不符合所分包的资质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如因我方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原因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此条适用中标人对非主体部分进行分包情况)。
特此承诺!
投标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标报名表
项目编号 | **** | 日期 |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县****中心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 ||||
投标人 资料 | 投标人名称 | ||||
地址 | |||||
联系人 | 姓名 | 传真 | |||
电话 | 手机 | ||||
邮编 | 邮箱 | ||||
备注 | |||||
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