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提标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提标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审批局 以 成审批招标核字【2023】07号 批准建设招标,出资比例为100% ,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 ****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及规模:****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提标项目 本工程设计规模为2.0万m3/d,主****处理厂厂区建构筑物**及改造工程,主要包括:1、**预处理提升泵房;2、**气浮池;3、**水解酸化池;4、改造AAO池为多级AO池(MBBR池);5、**硫自养反硝化滤池;6、**臭氧接触池;7、**污泥浓缩池;8、**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9、**臭氧机房及液氧站;10、**附属管理用房及门卫室;11、更换进水泵房、二沉池、污泥脱水机房及加药间等建构筑物的主要设备;12、对粗格栅、细格栅、水解酸化池及污泥脱水机房等建构筑物进行除臭。改造后出水水质标准要求详见初步设计。 2.2 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以及工程现场地上、地下不可预见或不可量化或工程中临时占位构筑物的拆除、清理、挪移、保护、恢复等内容,工程完工后,须达到全部使用功能,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4 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20日历天,施工100日历天)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1.3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负责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总牵头单 位拟派往的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中: 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证书或给排水专业注册设备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财务要求: 3.2.1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3.2.2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或提供依法纳税和良好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3信誉要求: 3.3.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投标人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3.2被****建设厅(http://zfcxjst.****.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 (“黑名单”)单位的(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将否决其投标; 3.3.3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3.4其他要求: 3.4.1在人员、资金和设备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声明。 3.4.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分包时需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条款要求。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4.5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4.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协议中必须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身份参加投标;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也不得参加本项目监理的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文件,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0 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形式,自行下载,不接受现场发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17日00时00分至2023年07月21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5.2 报名前,投标人必须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注册(IE 浏览器版本需为 9.0 以上),可通过现场核验或线上核验两种方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办理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法人印鉴等),CA 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CA: www.****.com/ggzyhd.html,CA咨询电话:****073355;**CA:http://work-life.cn/ca.html;办理电话:400-****-3319;技术服务电话:400-****-3319。 5.3 本项目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网站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人报名后应随时从网上查看有无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网站提出。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本项目使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是: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递交使用“投标管家”制作的 CA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规定时间上传电子版本投标文件,按要求远程 CA 解密,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详见招标文件有关递交文件的规定) 特别说明: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7. 发布本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县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嘉华大厦 联系人:李哲 联系人:杨柳 电话:156****0958 电话:0310-****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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