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略)
(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招标人为(略),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略),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略)受(略)委托,现对(略)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单位:(略)
2.2 项目名称:(略)
2.3 服务内容:室内全彩显示屏5套、室内单彩显示屏1套,包含所需的视频主控系统、播放器等其他相关软硬件和安装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4 资金来源:(略)
2.5 项目最高限价:(略)
2.6 服务地点:(略)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略)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投标人所投主要货物(LED显示屏)须取得3C认证书(生产厂家拥有的),所投主要货物(略)
3.7 未被辽宁烟草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3.8 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3.9 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列入失信曝光的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年10月15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列入行贿判决;
3.10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略)
3.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二份(按顺序装订),于****年7月14日至**** 年7月18日,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在(略)(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四合镇青年街甲184-4号3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予受理。
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4.1.1 法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1.2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略))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投标单位未按上述(略)。各投标人必须(略),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串标、作假、哄抬报价等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略),并且(略)。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鲜章。
4.2 本项目接受网络报名,招标文件提供电子文档服务。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8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略)双塔区北大街198号((略)705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外网、招标投标公共服务中心、、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
7.其他
7.1 投标保证金额:****.00元(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7.2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体要求详情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双塔区北大街198号 邮 编:****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人:(略)
办公地址: 阜新市细河区四合镇青年街甲184-4号3门
联 系 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监督举报电话:(略)
通信地址:(略)双塔区北大街198号
(略)
****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