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公司
**县S210和经开区城乡一体化等5个工程
钢筋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县S210和经开区城乡一体化等5个工程项目钢筋招标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 招标人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非必须公开招标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实施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所在地区:**省**市**县。
**县S210和经开区城乡一体化等5个工程项目约需建筑钢材约8740吨、预应力钢绞线约700吨。
2.2 招标范围
采购概况:交货地点为:**市**县(数量约占总量的70%)、中都镇(数量约占总量的30%)。采购范围为****集团有限公司**县S210和经开区城乡一体化等5个工程施工区域。
本项目需用建筑钢材约 8740.00 吨。
计划供货期:2023年7月至2025年7月。
本次招标划设1个包件,即GJ包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3.1.1 营业范围: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控股的****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3.1.2 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生产企业须具备建筑钢材年生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筋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招标物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3 财务能力:招标物资生产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0万元;与招标物资生产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
实缴注册资本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查验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无法查询,则可采用天眼查(https://www.****.com/)或企查查(https://www.****.com/)等网站的查验结果。若投标人公示信息存在投标期间信息变更、查询网站公示信息更新延迟等特殊情况,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附上情况说明文件(须盖公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企业年报、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委员会评审决议。若查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且无相关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则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查验网站的查验结果作为评审依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1.4 质量保证能力:已获得招标物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2021年01月01日至今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AL章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5 供货业绩:应当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提供(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近两年内的招标物资工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业绩证明不少于2个,其中正在履行的供货业绩不少于1个,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单笔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可提供其代理商符合条件的业绩);
3.1.6 具备提供招标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按招标人的采购计划及时、保质、保量供应。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2.1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2.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
3.2.3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4 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
3.2.5 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近两年内曾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处罚或清退;
3.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7 ****集团禁止参加招投标等采购活动;
3.2.8 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真相等情况。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逾期无法获取)
自 2023 年 7 月 16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7 月 27日 17 时 30 分。
4.2 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http://zb.****.com)通过“投标人登录”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单个包件费用为2000元/份,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温馨提示:投标人应以单位名称账户转账至招标文件费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前述方式正确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的,后果自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28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招标人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2023 年 7 月 28日 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7 月 28日 9 时 30 分。
6.开标时间及地点6.1 开标时间
2023 年 7 月 28日 9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
****集团****公司****中心开标室(**省**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
7.投标保证金7.1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现金 10 万元人民币(大写 拾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3 年 7 月 27日 17 时 30 分前用单位名称账户转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 蜀道集采平台”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
7.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通过“投标人登录”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7.3 投标保证金退回
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退还。
8.履约保证金8.1 本次招标的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8.2 缴纳时间
中标人应当在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20 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
8.3 缴纳方式
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缴纳金额: 20 万元人民币(大写 贰拾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人的单位名称账户转账至招标人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科技园支行
账 号:228********023235
注意事项:汇款时请注明“ **县S210和经开区城乡一体化等5个工程项目(可简写)钢筋采购GJ包件履约保证金”。
9.其他9.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 ****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om) 、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9.2 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应对项目现场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岀疑义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踏勘并认同招标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3 评审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9.4 注册、登录
本项目通过 ****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om) 提供数字认证、注册、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响应性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
温馨提示:
(1)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2)数字认证证书用于确保招标过程响应性文件的合法性和保密性,登录平台后,系统会自动弹出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需要3-5天。****集团****公司办理CA业务,联系电话::028-****8046、028-****8210;
(3)开票
①投标人申请开具CA证书****集团****公司。
②投标人申请开具标书费发票由招标人在开标结束后3日内办理。
9.5 异议
进入“蜀道集采平台”投标人通过“投标人登录”进入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处理。
9.6 投诉
进入“蜀道集采平台”投标人通过“投标人登录”进入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处理。
9.7 监督监督部门:****集团****公司****公司****办公室。
监督电话:028-****1406。
10.联系方式招标人:****集团****公司****公司
地 址:**省**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楼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28-****8638
电子邮件:****@163.com
****集团****公司****公司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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