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中学校舍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崇文中学校舍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略)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1〕672号)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邀请单位如下:
1、安徽长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安徽恒垣建筑有限公司;
3、风阳县皇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略)
2、工程实施地点:(略)
3、建设规模:工程内容主要有外墙真石漆改造等。具体(略)。
(略)元)[工程招标控制价×(1-8%)]。
5、评标办法:(略)
6、计划工期:(略)
7、质量要求:(略)
8、标段划分:(略)
9、付款方式:(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委托审计单位(凤阳县财政局财政工程造价审核中心)审计后提供相关资料后一次性付清;(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10、品牌要求:参照凤阳县教育(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注(略)。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招标文件由代理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被邀请单位指定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
2、开标时间:(略)
3、开标地点:凤阳县教育体育局一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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