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3年7月19日15:00第1节洛川市级储备小麦竞价采购专场交易
[公告] 2023年7月19日15:00第1节**市级储备小麦竞价采购专场交易
时间:2023-07-17 11:07:58 经有关部门批准,受下方委托单位委托,****计划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组织开展**省地方储备粮食竞价交易活动。请各交易****交易中心官网(网址: www.****.cn),首页 交易 **市场,找到下方对应专场参与交易,务必在下方交易清单中查看标的详细信息及对应的交易节号,避免错误应价。现就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交易安排:
专场名称 | 第五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省储备粮竞价采购专场 | |||
交易时间 | 2023年7月19日(星期三)15:00 | 交易节 | 第1节 | |
交易形式 | 互联网远程 | 交易类型 | 竞价采购 | |
委托单位 | **** | 粮食性质 | 市级储备 | |
交易品种 | 小 麦 | 粮食数量 | 4000吨 | |
交易产地 | **、** | 粮食等级 | 二 等 | |
价格类型 | 目的地仓库交货价 | |||
看样联系人 | 缑学军 | 联系电话 | 137****8939 |
1、竞价采购2023年产新小麦、非雨后麦,数量4000吨,严禁掺混陈粮、芽麦,小麦粮食质量二等以上,容重 775g/儿,水分 12.5%,>12.5%拒收),杂质 1.0%,净粮入库(净粮入库清杂返杂,清杂费用供货方承担,矿物质 0.5%拒收),不完善粒 6.0%(超标拒收),虫粮拒收,色泽气味正常,脱氧雪腐镶刀菌烯醇(DON) 600 g/kg,玉米赤霉烯酮 40 g/kg,入库前供货方应提供检验机构出具原产地质检报告,供货方提供粮食税务销售发票。入库检验为单车检验,数量以我库过磅单为准。 2、付款验收确认方式:粮食入库完毕后支付80%,其余的20%待综合抽样合格后支付。入库完成后,甲方聘请有资质的质检部门对入库粮食进行整仓抽检化验,符合采购要求后完成收确认。若有指标未达到甲方采购标准,甲方不予验牧确认,并限期乙方在十天之内负责拉回入库小麦,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二、交易清单
点击下载:2023年7月19日**市级储备小麦采购交易清单
S0719luochuan01b | 1 | **** | ****、**县槐柏站 |
三、交易资金
保证金:1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销售合同中买方预交的保证金按规定扣除手续费后可转作货款,采购合同中卖方保证金在合同全部履约完毕之后方可申请清退(扣除手续费)。
手续费:按合同成交额的0.08%分别向委托方和竞得人收取。
资金账户:交易会员至少提前半个工作日(上午11:00前,下午17:00前)将保证金足额汇入下方********银行帐户,并提前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中心****中心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并通过交易账户 明细 **市场 转入使保证金生效。转账请使用系统绑定的对公账户。
开户行:****营业部
户名:****
账号:791********201****4770
四、交易资格:
参加线上竞价交易须为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会员并经年审(会员须为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国内粮油经营、生产企业、农业**社及个体商户等)。
要求:参加交易需交付足额的保证金,同时不得违规借用其他企业资质参与交易,也不得违规代其他企业交易。
提示:****中心首页点击资格检查提前查看是否具有对应专场的交易资格。
五、交易方式要求:
远程交易:远程交易活动采取互联网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对委托标的按交易节依次进行交易,建议会员通过互联网远程访问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参与交易,****中心交易室进行交易的,须严格遵守**市疫情防控要求。会员下单交易前,应充分了解实际存储库点所在地区的疫情防控政策。
六、质量与看样:
具体粮食质量指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水分、杂质等与规定有差异的,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执行。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需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入)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交易,并承担成交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委托方承储库点应如实告知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实际承储库点周边的道路状况及车辆载重要求等情况。成交粮食出(入)库过程中产生的质量纠纷,可线上申请协调处理,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的粮油质检机构,按照国家标准或相关规定做好纠纷粮食的质量检验工作。
七、合同签订、交割、验收与结算
(一)交易结束后,交易会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登录交易平台,****中心-我的合同-待签订中签订《粮食购销合同》。
(二)买方必须于交易成交之日起30天内按《交易公告》的要求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本公告第三条所列账户,合同履约时间为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出(入)库期暂定60天(日历天)。同一买方在同一库点、同一批次购买粮食数量在2000吨(含)以上的,或在每年除夕(正月初一前一天)前45天内成交的粮食,付款期、出(入)库期可**15天。如委托方有特殊要求,上述时限将以本公告第一条交易安排中约定为准。
(三)在规定的出(入)库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买卖双方未签署《验收确认单》且未向****线上或书面申请商务处理的,视同验收无异议出(入)库完毕并承担可能造成的一切后果。****有权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货款划转至卖方账户。
八、其它:
《**省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规则》、《**省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规则》、《**省储备粮竞价交易清单》和《陕****易购销合同》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交易会员须一并查看,一旦报名即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
九、温馨提示
1.本次交易每次应价幅度为10元/吨。
2.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3.市场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4.电子交易应价成功即为成交,视同签订正式交易合同,具有不可更改性,请务必在交易前仔细查阅标的信息和公告内容,在交易过程中反复核对信息,避免因错误应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联系方式:
地 址:****二环东段366号**粮食大厦16层
交易部:029-****2830/8212;传真:029-****0550;财务部:029-****9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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