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17 16:17:29 来源:**省公共**交易平台 原文链接
**县全域水利保障提升工程项目(二标段)**县全域水利保障提升工程项目(二标段)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
2.2 建设地点: **县凤鸣镇、车辋镇、荔江镇
2.3 项目规模: 1、水源地工程: ****水库 1 座及配套设施,整治水库26 座,整治山坪塘 350 座。2、供水工程: **、改造集中供水站6个,**输水干管 14.5km,安装农村供水管网 200km。3、灌区工程: **干渠 8.4km,改造支渠 14.6km,改支、斗渠 30km
2.4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8月
2.5 项目总投资: 580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68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3 个(0-10 水利工程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和专职技术人员(3名):具有**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其中至少一人具有工程咨询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附职称证、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职称查询或公示截图)。注:a、以上人员至少两人具有**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注册类方章;b、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场地、资格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省相关条例执行,满足**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范(DBJ51/T 040-2021)要求,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2)提供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截图和招标代理诚信为95分以上查询截图、**信用A级以上查询证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无行政处罚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分别提供申请文件上传截止前一工作日的查询截图。(3)申请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除须提供中选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履约评价表外,还须提供业绩所附标段的**省内公共**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或评标结果公示)的完整截图和**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所附资料应是原件扫描件,内容应规范完整一致,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无法体现中标金额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4)申请文件格式应具有可查询目录(含业绩项目名称),人员汇总表、申请人分类业绩汇总表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否则视为无效文件做不通过处理;(5)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申请文件,所有证明材料须完整清晰可辨,****公司章遮盖主要内容的,在资格审查时均不予通过。。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7月18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7月18日09时00分至 20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 (**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胡先生
电 话: 083****0279
传 真:
2023年07月18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