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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征集的通知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厅等19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商务﹝2021﹞214号)、《****商务厅 ****财政厅 ****乡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3〕109号)文件精神,现向各有关单位征集相关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须于2023——2025年内实施,符合《****商务厅等19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商务﹝2021﹞214号)文件的支持内容。同时,为真实储备、带动示范作用,优先支持近期可实现有效投资,未获得过国家和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二、支持方向
(一)县城商业网点。****中心、集贸市场 (指进行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现货商品交易的综合型固定场所,以用农产品现****农贸市场不在支持范围内)。每个乡镇最多支持一个,**项目最高支持200 万元,改造项目最高支持120万元。
(二)县域物流网络。县域邮政、快递企业整合**,发展共同配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村级站点不在支持范围内),包括购买改造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设备,不含物流配送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每县最多支持一个整合项目,每个项目最高支持500万元。在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不再重复支持。
(三)县域流通网络。商贸流通企业建设改造用于提供县域内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服务的前置仓等设施设备,每个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
(四)县域产业发展。商贸流通、电商企业建设改造分拣、预冷、初加工等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政府授权的 企业建设改造区域****中心。每县最多支持建设改造一个区域****中心。每县申报县域产业发展类项目支持金额合计不超过400万元。
三、项目申报需填写附件1“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清单”,并提供彩色照片6张以上(A4纸彩色打印),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于7月21日前报送。
联系人:罗敏,电话:189****1753,邮箱:****@163.com。
附件:
1、附件1: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清单
2、附件2:211209(闽商务〔2021〕214****商务厅等19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3、附件3:****商务厅 ****财政厅 ****乡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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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