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2023年度在线监测设备维保检修服务(第三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中心2023年度在线监测设备维保检修服务(第三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2、比选范围、要求、服务期限及地点2.1比选范围序号 | 维保检修 | 维保检修设备 | 维护次数 | 单位 | 设备 数量 |
1 | COD在线监测仪 | 博克斯 DH310C1 | 10 | 台 | 1 |
2 | 氨氮在线监测仪 | 博克斯 DH311N1 | 10 | 台 | 1 |
3 | 总磷在线监测仪 | 博克斯 DH312P1 | 10 | 台 | 1 |
4 | 总氮在线监测仪 | 博克斯 DH313TN | 10 | 台 | 1 |
5 | COD检测仪 | 哈希CODmax III | 12 | 套 | 1 |
6 | NH4-N检测仪 | 哈希NA8000 | 12 | 套 | 1 |
7 | PH检测仪 | 哈希CA9300/HC3800 | 12 | 套 | 1 |
8 | 数据采集装置 | 博控K37 | 10 | 台 | 1 |
9 | 数据采集装置 | 哈希W5100HB-III | 12 | 台 | 1 |
注:1、维保检修单价包括以上在线监测设备运行一年所需试剂及维保检修服务。以一个自然年的时长平均分配每次维护的间隔
2、维护次数为合同服务期内维护的总次数。
2.2服务要求
按照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污水处理站一二期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和考核指标》执行。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2.4服务地点:****(**市**区珞璜镇华兴路1号附11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2、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废水在线设备设施维保检修服务业绩至少一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累计不低于10万元对应合同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具有中环协发放的环境服务认证证书自动监控系统(水)运行服务能力一级资质或**市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自动连续监测(水)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5、投标人提供至少三名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人员考试合格证书。(提供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6、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国家、**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7、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8、若中标候选人在****集团下属或其它单位招投标活动中曾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情况的或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提供资料若在评标过程中,经审查存在虚假情况,将取消投标人资格;投标人之间如经查询存在关联情况,将取消全部关联投标人投标资格。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2023年 7 月 18 日起****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2、此****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500.00元/份标书费(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推荐采用非现金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 7 月 24日 14 时 00分至 14 时 30 分(**时间),地点:****采购中心(**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近轨道交通3号线唐家院子站)。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及比****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比 选 人:****
地 址:**市**区珞璜镇华兴路1号附11号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137****3360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崔畅
电 话:023-****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