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凯迪****公司****公司)预重整一案。****公司债权人众多,法律关系复杂,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拟采取竞争选任方式指定预重整管理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的相关情况:****公司于2010年10月1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王大国,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住所地**省**县新东街101号。经营范围为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营销策,对国家政策允许的项目投资、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
(二)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申报方式
(一)提交“邀请函回执”
有意参加竞争的机构,请于2023年7月24日17点前将填写完全并加盖公章的“邀请函回执”(见附件一)提交至本院,确认报名参加竞争。申报的中介机构应当对“邀请函回执”中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二)提交竞争材料
按照前项要求提交“邀请函回执”后,请于2023年7月31日17点前,将中介机构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的竞争文件一式三份送交至本院。逾期未向本院提交竞争材料或提交竞争材料不全的,视为不具有参加本次竞争的资格。竞争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针对本案,拟委派的管理人负责人及其职业经历和业绩,并简要说明其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破产案件的相关执业经历和化解破产案件中疑难复杂问题的经验;
(2) 拟派出管理人员团队的总人数和常驻人员人数,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破产案件的简要执业经历和业绩介绍;
(3) 如担任案件管理人,拟开展工作的主要思路和方案,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流程、解决方案等;
(4) 针对本案参与竞争的优势;
(5) 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者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四、选任流程
1、本院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
2、若申报机构仅有一家符合条件,则指定该机构担任管理人;若有两家以上符合条件,****委员会对申报主体的规模实力、经验业绩、团队设置、工作计划、管理建议、经费保障、主观态度、履职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选择最终入围机构,并予以公告。
五、特别说明
该预重整案件尚处于受理审查阶段,是否受理以本院最终决定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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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三年七月十八日
联系人:赵法官
联系电话::0816-****483
通讯地址:**省指南新区****
邮政编码:62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