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7-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8日-2023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340
通讯地址:**省**市**区南屯路1号太****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邮编:030021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院区建设项目 | **市**区****段35号 | **** | **清泽****公司 | 主要内容建设为:对****医院内部门诊楼(4F)、影像楼(第2层)、2号住院楼(4F,原康复楼)、食堂(2F)、1号住院楼(4F,原住院楼)进行内部改造。 | (一)落实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要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少噪声、粉尘、废水、固废等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通过池体顶部设抽气口管道集中收集后,经1套“UV+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相关要求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燃用天然气,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一套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相关限值要求后,经竖井至屋顶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和防渗措施。医疗废水、****医院现有排水管网收集后,****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生化氧化+沉淀消毒”,处理规模为300m3/d),处理后须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后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相关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项目要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严禁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所有产生噪声的设备要放置在室内,并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用设置减震垫、消音器等合理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4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分类处置。医疗废物(医疗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等)收集后集中贮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废灯管、废活性炭等)统一收集后暂存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要求进行存储和管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