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看守所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镇交通路红睿小区1幢102室
成交金额:****643.2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看守所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看守所办公用房及民警食堂墙地面、天棚装饰改造,电气线路、屋面防水及卫生间下水改造;监区及后厨墙地面、天棚装饰改造,电气线路、监室及卫生间下水改造;室外化粪池及道路改造,**机动车棚、电瓶车充电桩;室外绿化及围墙改造、智能化监控改造、监室门、空调改造等。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马继承 职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234****390014) |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正义、甘胜利、俞玉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招标代理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标准的80%计费;金额为268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镇谢园路2号、**财富鑫城B4栋119-120号,联系电话:138****9110、187****622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财政局(地址:****镇桃花潭西路)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镇谢园路2号
联系方式:138****9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财富鑫城B4栋119-120号
联系方式:187****6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王工
电话:138****9110、187****6222、
十、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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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