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路桥区博物馆藏品征集专项经费(2023年文物征集)的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项目名称: (略)
拟采购的货物或(略):
标的名称: (略)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略)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路桥区博物馆为全区唯一的综合性博物馆,承担着收藏、保护、传播并展示多种类型藏品的职能。根据《文物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博物馆可以通过购买的方式进行征集,此次征集的文物经浙江省级文物专家专程鉴定,具有独特性、代表性和不可再生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本次征集藏品为西晋青瓷狮形烛台,以上文物只有特定藏家(略)拥有,且以上藏品经过省级文物专家鉴定,具有独特性质和不可再生性。
3、本次征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出采购”,确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海门老街78-2号
三、公示期限
(略)至 (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略)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联 系 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传 真: /
地 址: (略)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监督绩效管理与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 (略)
监管部门电话: (略)
传 真: /
地 址: (略)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899.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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