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项目部人员组成
一、 项目负责人 贺** (建设类注册执业(职业)资格证号:
建【造】111********360)
二、 其他人员
1、姓名: 吴海瑞 Z****009278 (职业资格或岗位证号)
2、姓名: 卢玲梅 Z450****1343 (职业资格或岗位证号)
3、姓名: 宋露丹 Z450****1342 (职业资格或岗位证号)
4、姓名: 李双双 Z450****1341 (职业资格或岗位证号)
目 录
TOC \o "1-1" \h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 PAGEREF _Toc11916 \h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县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采用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及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遂****小学教学楼、****中学宿舍楼、****小学教学楼、****小学宿舍楼。
建设内容包含:
(1)遂****小学教学楼:该项目****小学院内,建筑面积 753.9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2层,用地面积376.95平方米,规划条件为:用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
(2****中学宿舍楼:该项****中学院内,建筑面积1138.96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4层,用地面积284.74平方米,规划条件为:用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
(3****小学教学楼:该项****小学院内,建筑面积 1002.75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2层,用地面积501.37平方米,规划条件为:用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
(4****小学宿舍楼:****中心小学院内,建筑面积 1950.06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用地面积650.02平方米,规划条件为:用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
2.2本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
施工标段,合同估算价为:1170万元;
监理标段,合同估算价为:11.7万元;
2.3质量要求: 合格 ;
2.4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招标答疑纪要(如有)包含全部内容;
2.6建设地点:**县境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的承揽范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并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2监理标段: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综合资质;
2 、项目总监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建筑工程专业)、社保缴纳证明;
3.3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度(2020、2021、2022)财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合法依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zxgk.****.c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按无效标处理。(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出具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注册
投标人首先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站”)(https://ggzy.****.cn)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提交并完善企业投标所需资料信息,由企业自行核验通过,最后自行选择CA锁发布机构(信安CA、华测CA、**CA、**CA),并沟通CA办理所需资料与办理方式(信安CA:0371-96596 华测CA:****202211 **CA:****123838 **CA:****197888),完成CA密钥的办理,完成注册。
请各投标人网上报名时注意完善****银行及开户账号等),以免未填写或错误导致系统判定废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7 月 14 日8:00时至2023年 7 月 20 日18:00时,登录“交易平台网站”(https://ggzy.****.cn),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在“交易平台网站”(https://ggzy.****.cn)免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CA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5.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交易平台网站”(https://ggzy.****.cn) 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CA密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4请各投标人登录时注意完善****银行及开户账号等),以免未填写或错误导致系统判定废标。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投标企业应在项目开标前,将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业绩、荣誉、财务等投标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中,同时在“资格审查材料(不见面开标)”菜单下按标段从诚信库中挑选该标段投标所用资格审查材料,以供评标过程中评委查阅。评标时以电子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材料(不见面开标)”菜单中选取的信息为准。
7.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7.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7.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MD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完成。
7.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s://ggzy.****.cn)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7.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7.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9.特别提醒
因**不见面交易系统具备视频直播、语音通话等,对网络带宽及硬件要求相对较高的功能,故投标人在参与使用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的项目时,需确认是否满足如下要求:
1、网络要求:
网络带宽4M以上。
2、硬件要求
电脑要求内存4G及以上,且需配套网络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并确保其均能正常运转。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IE11及以上。
3、人员要求
对于参与**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的投标企业代表,要求能熟练掌握电脑基础操作。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ggzy.****.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6e085538-6be5-4d25-80b2-12f5fc669ba1 CategoryNum=02600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址:**县勤政路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96-****162
代理机构:****
地 址:**省郑****开发区西三环路289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83****8408
监督机构:****建设局
地址:**县勤政路4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2997C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6-****63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招 标 人:**** 地址:**县**县勤政路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96-****162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 地 址:**省郑****开发区西三环路289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83****8408 |
1.1.4 | 项目名称 | **县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县境内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招标答疑纪要包含全部内容; |
1.3.2 | 计划工期 | 180日历天; |
1.3.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1.3.4 | 标段划分情况 | 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eq \o\ac(□,√)√不组织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eq \o\ac(□,√)√不召开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三日内,如有疑问登录交易平台向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提问,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认为如有必要答疑,会将答疑纪要在交易平台公布。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图纸(另册提供)、工程量清单(另册提供)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7日前 形式:登录交易平台匿名提出 |
2.3.1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 形式:交易平台书面澄清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时间: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日内 形式:登录交易平台匿名确认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时间: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日内 形式:登录交易平台匿名确认 |
2.4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招标人收到异议,3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eq \o\ac(□,√)√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电子保函或转账形式 转账形式:投标人须登录交易系统,在【业务管理】里面的【保证金交纳查询】菜单里,查找该标段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投标人可挑选该标段对应的任一个账户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完成后,在【保证金交纳查询】菜单里下载打印投标保证金交纳回执单,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回执单的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于开标时间前****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存****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提交,逾期到账的投标保证金不予受理。(未从基本账户汇出或未按时到账者视为无效)。如联合体投标,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保证金。 2、电子投标保函缴纳方式: ①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②****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③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④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企业应按照以上要求在保函平台中申请并生成电子投标保函。否则开标现场交易系统将无法获取到该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保函,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交易平台技术咨询:0396-****088 □不要求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三年度(2020、2021、2022),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以来) |
3.5.4 |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以来)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以来)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电子投标文件 (1)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件为正本 (2)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都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的 CA 印章。 (3)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地方都须加盖法定代表人CA 印章, 需要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以图片的形式扫描上传。 (4)工程量清单报价封面的签字、盖章执行以下要求:采用电子版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清单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印章或签字。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zmdtf 格式,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
3.7.5 | 装订要求 | / |
4.1.2 | 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 无需提供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 8 月 4 日 08 时 30 分(**时间) |
4.2.2 | 投标文件递交 |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MDTF)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并且使用系统的“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是否能够正常解密。请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
4.2.3 | 资格审查文件及业绩信誉资料原件的递交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投标企业应在项目开标前,将项目经理、人员、资质、业绩、荣誉、财务等投标所需材料扫描件,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中,同时在“资格审查材料(不见面开标)”菜单下按标段挑选该标段投标所用资格审查材料,以供评标过程中评委查阅。评标时以电子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材料(不见面开标)”菜单中选取的信息为准。 各投标企业应如实填报诚信库信息,因交易主体自行填报信息的错误、缺项、虚假而造成的后果由交易主体自行承担。 |
4.2.4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不退还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凭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密匙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 |
5.2 | 开标程序 |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www.****.cn:919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由 5 人组成; 其中 招标人代表 1 人(招标人代表应由具有评标专家相应或者类似条件的人员担任,或招标人从**省综合专家库确定评标专家作为招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4 人(经济类 2 ,技术类 2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eq \o\ac(□,√)√开标时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省综合专家库》中采用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负责评标活动。(默认) □其他: |
6.3.4 | 本次评标采用的评标方法 | eq \o\ac(□,√)√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其他) |
6.3.5 | 评标方式 | eq \o\ac(□,√)√网络电子评标(电子评标过程中当出现突发情况,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且短时间内无法修复时,经监督部门同意,延迟评标。) □纸质评标 □远程网络电子评标 |
7.1 |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eq \o\ac(□,√)√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合格投标人不足的,据实推荐。 |
7.2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 eq \o\ac(□,√)√要求提供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保函 履约保证金额:中标价的5%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签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须将履约保证金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逾期未缴纳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不要求 |
8.1 |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2、不再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词语定义 | ||
10.1.1 | 类似项目 | / |
10.1.2 | 不良行为记录 |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申请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列入黑名单、企业或负责人被列入失信 执行人等。 |
10.2 招标控制价 |
| |
| 招标控制价 | □ 不设招标控制价 eq \o\ac(□,√)√ 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7985.77元 □ 设招标控制价,开标之日7天前公布。(另册提供) |
10.3 “暗标”评审 | ||
|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 “暗标”评审方式 | eq \o\ac(□,√)√ 不采用 □ 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的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
10.4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
|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 |
10.5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委员会评标报告后3日内,应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文件)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 | |
10.6 知识产权 | ||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10.7 同义词语 | ||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
10.8 监 督 | ||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监督机构: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建设局 电话:0396-****633
| |
10.9 解释权 | ||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10.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招标代理服务费:****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文件的规定,以中标价计算出收费额后,由中标人招标代理服务费。 造价咨询服务费:依据******协会(豫价协[2022]6号)文件的规定,以控制价计算出收费额后,由中标人支付工程量清单编制费。 |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项目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企业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技术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编制技术规范或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6)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7)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9)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1)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财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
(1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发生费用自理。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 投标人是否召开投标预备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三日内,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认为如有必要答疑,会将答疑纪要在招标公告(文件)发布网站公布。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及允许分包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允许分包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本项目是否允许偏离及允许偏离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提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交易平台上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如有修改,应在交易平台上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交易平台上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为未提,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回执单》或电子保函回执);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技术标;
(8)技术标准和要求;
(9)项目管理机构;
(10)资格审查资料;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5)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2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2)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6)工期保证措施;
7)拟投入**配备计划;
8)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9)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10)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12)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13)风险管理措施。
技术标(暗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项规定技术标评审采取暗标形式的,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六节“技术标”中暗标的有关要求制作。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 “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投标工程量清单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进行填写报价,不得做任何修改。
3.2.4 投标人对项目的各项报价和竣工结算的计价方式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3.2.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豫建设标[2014]57号文规定足额计取计入工程总报价中,单独列项;增值税按照建办标函[2019]193号文记取;扬尘污染防治费按豫建设标[2016]47号文记取;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工伤保险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29号文、豫建建[2016]62号文。以上计费依据如国家省市有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清单报价编制依据:
1)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有关书面通知;
2)经业主确认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
3)现行的计价依据**策;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
《**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2016)
《**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
《**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定额(2008)》“E园林绿化工程”及与之配套的相关计价文件;
4)本报价包括施工图纸中发包内容(有补遗及招标答疑纪要时以补遗及招标答疑纪要修改内容为准)。
3.2.6材料价格:材料价格可以参考**市最新季度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或投标人根据建筑材料市场情况自主确定。
3.2.7承包价的确定和调整
1、工程承包价包括完成本招标发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所需的工程成本、利润、规费、专项费用、税金、政策性调整等全部费用(暂列金额依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注明计取方式计算),工程竣工结算超过暂列金额等费用按国家定额、施工期造价信息、国家有关税费规定等据实计量计价。
2、本工程在施工当中因承包方失误造成费用增加的,中标价格不调整。
3、因业主原因造成的工程量、材料等变更、签证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本须知所述本工程全部工程的投标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在公共**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前,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因被查实存在违****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和不可抗力放弃中标外,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予退还;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4)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的。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将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附于标书内,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能满足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市公共**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电子评标过程中当出现突发情况,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且短时间内无法修复时,经监督部门同意,延迟评标。
3.7.4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仅适用中标单位)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仅适用中标单位)
4.1.1 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如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3.7项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投标企业应在项目开标前,将人员、资质、业绩、荣誉、财务等投标所需材料扫描件,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中,同时在“资格审查材料(不见面开标)”菜单下按标段挑选该标段投标所用资格审查材料,以供评标过程中评委查阅。评标时以电子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材料(不见面开标)”菜单中选取的信息为准。
各投标企业应如实填报诚信库信息,因交易主体自行填报信息的错误、缺项、虚假而造成的后果由交易主体自行承担。
4.2.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会员系统指定位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5.1.1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www.****.cn:919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签到、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5.1.2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n:8820/TPBidder)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1.3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
5.1.4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5.2 开标程序
5.2.1本工程采用电子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各投标人按不见面开标系统提示程序进行开标。
5.2.2若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5.2.3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表 5.1项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件出现问题无法正常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
5.2.4纸质开标(本项目不适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可在开标期间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
6.1.1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方法和评标方式见前附表6.3.4及6.3.5。
电子过程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根据实际情况延迟评标或调整评标时间: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事故;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款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一中标候选人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其中标资格,递补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不合格时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投标活动。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前,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因被查实存在违****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和不可抗力放弃中标外,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予退还,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在本章第3.3.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具体合同与招标人签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2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控制招标工程的最高限价。
10.3本项目采用电子辅助评标,为保障电子标书按期递交,请各投标人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开始电子标书制作。
10.4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开标记录表
标段编号: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总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资质等级 | 项目经理 | 级别 | 不可竞争费用(元) | 措施项目费报价(元)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元)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开标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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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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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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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 监督部门:
开标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中 标 通 知 书
编号:
:
根据 工程 ****公司于 年 月 日递交的投标文件,****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已完成评审、中标候选人公示等工作,****公司中标,中标内容及条件如下:
中标价: 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元,
社会保障费 元。
中标工期: 日历天。
质量目标: 。
项目负责人: ,注册 师。
技术负责人: ,职称: 。
请收到本通知书后,及时到我单位签订建设工程 合同。
招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
备注:允许备选投标方案时,本附表应当作为本章“投标人须知”的附件,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附的评审和比较方法,对备选投标方案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偏离投标文件相关实质性要求、备选投标方案的组成内容、装订和递交要求等给予具体规定。
1.4 | 清标 | 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前,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内容进行基础数据分析与整理(即清标)。评标委员会对清标结果审议后认为有必要由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的,可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投标人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未被评委会认可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清标不合格、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而投标人拒绝澄清、说明或其澄清、说明未被****小组)认可的,评标委员会不再对其进行下一步的评审。(清标内容见本章后附件)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可竞争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足额计取 | ||||||||||
2.1.2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技术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书扫描件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3 |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2.2.1 | 分值构成 综合标:25分、技术标:25分、商务标:50分 | ||||||||||
条款号 | 序号 | 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评审得分 | ||||||
2.2.1(1) | 技 术 标 评 审 标 准 25分 | 1 | 内容完 整 性 | 0-0.5分 | 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0.5 | |||||
技术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0 | ||||||||||
2 |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1-3分 |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 | 2 | |||||||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 | 1≤得分≤2 | ||||||||||
3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1-2分 | 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障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 1.5 | |||||||
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主题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料。 | 1≤得分≤1.5 | ||||||||||
4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1-2分 | 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 | 1.5 | |||||||
有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结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 | 1≤得分≤1.5 | ||||||||||
5 |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 1-3分 | 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可行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防治方案科学、先进。 | 2 | |||||||
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计划和创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达到**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有防治方案。 | 1≤得分≤2 | ||||||||||
6 | 工期保证措施 | 1-2分 |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 1.5 | |||||||
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 | 1≤得分≤1.5 | ||||||||||
7 | 拟投入**配备计划 | 0.5-2分 | 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 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 1 | |||||||
|
| 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 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 0.5≤得分≤1 | ||||||||
8 | 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 0.5-2分 | 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 | 1 | |||||||
关键路线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 | 0.5≤得分≤1 | ||||||||||
9 |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 0.5-1分 | 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 | 1 | |||||||
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 0.5 | ||||||||||
10 | 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 1-2分 |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 | 1.5 | |||||||
(1)节能减排、(2)绿色施工、(3)工艺创新、(4)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符合工程情况,具有针对性。 | 1≤得分≤1.5 | ||||||||||
11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 1-2分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 | 1.5≤得分≤2 | |||||||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基本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 | 1 | ||||||||||
12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 0.5-1.5分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 | 1≤得分≤1.5 | |||||||
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基本符合需要。 | 0.5 | ||||||||||
|
| 13 | 风险管理措施 | 1-2分 |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 | 1.5 | |||||
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 | 1≤得分≤1.5 | ||||||||||
注: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企业编制技术标1-13项内容是否反映招标项目的技术特点和技术要求,各项措施是否科学、合理等情况对技术标内容进行计分评审。 | |||||||||||
条款号 |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计分 | ||||||||
2.2.1 (2) | 综合标评审标准 25分 | 1 | 企业业绩 | 投标企业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类似施工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没有,则不得分(提供施工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施工合同上传能反映项目信息的合同协议书部分即可)
| 0 | ||||||
2 | 承诺 | 提供针对招标工程的特点和要求,投标人结合自身的条件和潜力,为招标人排忧解难,交工后回访、养护等方面的承诺得2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质量、工期、项目管理人员到位承诺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内容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 0 | ||||||||
3 | 六大员 | 项目部人员配备:施工员、安全员、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配备齐全且有效者得5分,每缺1人扣1分,扣完为止。(以配备人员有效岗位证书(或职称证、注册证)为准,提供劳动合同) | 0 | ||||||||
4 | 优惠承诺 | 优惠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 | 3 | ||||||||
优惠承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基本合理,基本详实可行。 | 0≤得分≤2 | ||||||||||
5 | 履职尽责承诺 | 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检测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 | 3 | ||||||||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检测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 | 0≤得分≤2 | ||||||||||
|
| 6 | 招标人意见 | 此项由招标人代表进行计分,如招标人不参加代表,该项计0分。 | 0-2分 | ||||||
注:综合标评审要求提供的审查材料,评标时评委以“资格审查材料(不见面开标)”对应标段挑选材料为准,在投标文件中须附复印件,两者必须一致,否则按无证处理。除注明外所有证明、荣誉、业绩、人员证书不累计计算得分,日期均以证书日期为准。 | |||||||||||
2.2.1 (4)
|
商务标 评审标准 50分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时,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参与评审的总报价为各有效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与专业工程暂估价、增值税)。 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的,****委员会启动成本评审程序,并对投标人进行质询,投标人不进行澄清,说明或其澄清、****委员会认可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为无效标处理。 3.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K+投标总报价×(1-K) 其中: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招标控制价为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与专业工程暂估价、增值税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总报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总报价(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与专业工程暂估价、增值税,下同),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总报价。 K为招标控制价权重系数,K为招标控制价权重系数K为0.3、0.35、0.4、0.45、0.5,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 ||||||||
1、投标总报价评分 标准 (30分) | 1.投标总报价(基本分20分,满分30分) 2.当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得基本分。 3.当投标总报价小于评标基准值,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每低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加2分,最多加1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范围内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3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范围内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 ||||||||||
|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 综合单价(10分)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以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综合单价基准值。 2、从招标控制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权重最大的前30项清单项目中随机抽取15项,在剩余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中随机抽取5项。(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数量较少、施工工艺简单,不能满足最低抽取要求的,全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纳入评审范围) 3、分部分项单价的分值为10分;清单抽取数量为20项; 4、投标人的抽取项综合单价在综合单价评标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评标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满分共计10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 |||||||||
| 3、措施项目费报价(5分)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各有效投标企业措施费报价大于等于五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有效措施费报价小于五家时,以所有有效措施费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投标人的措施费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措施费110%(含110%)或低于招标控制价措施费的80%(含80%),不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若所有投标人的措施费均高于招标控制价或低于招标控制价措施费的80%,则以招标控制价措施费的80%作为评标基准值; 2、投标人所报措施费与项目措施费就评标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加0.2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10%~15%(含15%)时,为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措施项目基准值15%(不含15%)时,每低1%在满分5分的基础上扣0.4分,扣完为止;当高于措施项目基准值时,每高于1%时,在基本分3分的基础上扣0.2分,扣完为止。 3、该项目所述措施项目费均不包括安全文明措施费。
| |||||||||
|
| 4、主要材料单价(5分)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材料的单价以各有效投标报价(当有效投标人5名及以上时,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值)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材料基准值。 2、从招标控制价中材料总价权重最大的前20项材料中随机抽取6项,在剩余的材料中随机抽取4项。(主要材料不能满足最低抽取要求的全部纳入评审范围) 3、材料单价的分值为5分;材料抽取数量为10项; 4、投标人的主要材料抽取项目单价在材料基准值95%–103%范围内(不含95%和103%)每项得0.5分,在材料基准值90%–95%范围内(含90%和95%)每项得0.25分,满分共计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因抽取的材料缺项,该项材料计0分。材料单价与综合单价组成中价格不一致时该项为0分。 | ||||||||
注: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按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规费等全部费用,招标评标时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按上述规定计取的,应视其为不当竞标行为予以拒绝。 2、评标以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依据。(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必须一致) 3、投标人综合得分=综合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1****委员会严格按本办法对投标人的综合标、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汇总后,以全部评委所打分数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2)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均保留三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1、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从初步评审全部通过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最终得分,由大到小的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如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据实推荐。若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若技术标得分也相等,在监督部门监督下,****委员会现场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评标委员会****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1.3.1 评标委员****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1.3.2 招标人或招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在开标会上当众宣读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预审文件及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控制价或标底(如果有)、工****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1.4.1 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1.4.2 ****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委员会****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1.4.3 ****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委员会的要求提供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澄清说明。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综合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3 投标人有附件1废标条件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综合标、技术标及商务标)规定的量化因素进行评审。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控制价时明显低于控制价,使其可能低于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投标报价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要求填写评标记录表、评标结果汇总表。
4.2.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1、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通过初步评审全部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若技术标得分也相等,在监督部门监督下,****委员会现场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4.2.2 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对按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束后应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或补正事项纪要。
5.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5.1.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委员会继续评标。
5.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5.2.2 ****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附件1 废标条件
废 标 条 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1 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1.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3 ****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或其澄清、说明、****委员会接受的;
1.4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1.5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未加盖本单位工程造价从业人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印章及签字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章及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年审后的工程造价从业人员(造价工程师)印章及签字的;
1.6 如投标人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人提供的格式不一致的;
1.7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1.8 规费和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违背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
1.9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报价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与招标文件的清单不一致的;
1.10 未按照暂列金额或者暂估价编制投标报价的;
1.11 投标报价高于****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1.1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或开标现场无法读取导入的;
1.13 在工程量清单电子辅助****委员会认定为不合格的;
1.14 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
1.1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16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17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18 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1.19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认定为无效标的。
商务标清标内容
序号 | 清标项目 | 清标内容 | 清标结果 | ||
是 | 否 | ||||
1 | 1.1 | 项目总报价 | 是否等于各单项工程造价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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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单项工程费 | 是否等于各单位工程造价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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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 | 单位工程费 | 是否等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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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2.1 |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费 | 是否等于各分部分项清单费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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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编码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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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名称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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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4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特征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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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计量单位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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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工程数量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
| |
2.7 |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费清单单价 |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之和; |
|
| |
2.8 | 材料单价 | 材料表中的单价与组成清单单价中的单价必须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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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3.1 | 安全文明费 | 必须按**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 |
|
|
3.2 | 总价措施项目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主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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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4.1 | 其它项目费 | 必须等于各组成部分之和(暂列金额+专业暂估价+计日工费+总承包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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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 暂列金额 | 必须与招标人价格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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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3 | 专业暂估价 | 必须与招标人价格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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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4 | 计日工 | 必须与招标人数量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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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5 | 总承包服务费 |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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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规费 | 必须按**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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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税金 | 必须按**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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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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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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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部、****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4.承包人承诺如期完成本项目施工内容,如果存在超过合同期限情况,给予每超过一天进行处罚5000元。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本合同在 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 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建设部、****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部分。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相关内容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及、地方及行业与本工程相关的最新的标准规范。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 。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双方约定协商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双方约定协商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双方约定协商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双方约定协商 。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双方约定协商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双方约定协商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双方约定协商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双方约定协商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双方约定协商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双方约定协商 。
2. 发包人发包人代表: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双方约定协商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双方约定协商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双方约定协商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双方约定协商 。
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双方约定协商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双方约定协商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协商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协商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协商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协商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双方约定协商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双方约定协商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双方约定协商 。
4. 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双方约定协商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双方约定协商 。
8. 材料与设备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 试验与检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10. 变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双方约定协商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双方约定协商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双方约定协商 。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11. 价格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双方约定协商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双方协商约定 。
预付款支付期限: 双方协商约定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双方协商约定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双方约定协商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双方约定协商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双方协商约定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双方约定协商 。
14. 竣工结算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双方协商约定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双方协商约定 。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双方协商约定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双方协商约定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双方约定协商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双方协商约定 。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3)其他扣留方式: 双方协商约定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双方协商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双方约定协商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双方协商约定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协商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协商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约定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协商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协商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协商 。
(7)其他: 双方约定协商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双方约定协商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20. 争议解决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小组决定: 。
****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双方约定协商 。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提供)
第六章 图纸(另册提供)
一、 技术标准和要求
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2、主要“规范和标准”
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工程技术、质量评定标准、施工验收标准及规范、标准图集等。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技术标;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项目管理机构;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标段 ) 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RMB¥___________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___________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___________。
2.我方响应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投标有效期,并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不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RMB¥___________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5)我方承诺当招标人资金紧张时,保证不间断、连续正常施工。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不发生工程转包行为,一旦发现我方有转包行为,愿意发包人与我方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7. (其他补充说明)。
8.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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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
| 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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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投标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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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 级别 |
| 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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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报价(含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人民币(大写): RMB¥: 元 | |||||||
其 中 不 可 竞 争 费 用 | 规费 | RMB¥: 元 | ||||||
税金 | RMB¥: 元 |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RMB¥: 元 | |||||||
其中:措施项目费报价 (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人民币(大写): RMB¥: 元 | |||||||
报价中未含内容及要求 配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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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章:
|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 |||||||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了投标保证金。我公司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贵方可以不予退还我方保证金,我方对此无异议。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有效证明资料
(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回执单或电子保函回执)
下载
1. 投标人编制技术标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内容完整性;
2)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6)工期保证措施;
7)拟投入**配备计划;
8)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9)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10)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12)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13)风险管理措施。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配备计划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 工部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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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仪器设备 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已使用台 时数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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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与施工进度表。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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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投标人在本招标工程项目中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等技术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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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技术负责人附职称证等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或注册证)复印件。
姓 名 |
| 年 龄 |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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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 职 务 |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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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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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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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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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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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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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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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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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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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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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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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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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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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 技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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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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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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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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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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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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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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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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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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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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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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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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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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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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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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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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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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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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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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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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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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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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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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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合同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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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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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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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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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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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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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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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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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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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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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十、其他材料
(一)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不存在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恶意扰乱市场正常秩序;
三、不存在出租(出借)或转让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情况,不借用、挂靠他人资质证书,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含不实承诺)骗取中标情形;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存在串通投标、陪标围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存在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等强揽工程行为,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 诺 人:(公章)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