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8-123********579432C-****0718-000499-6 |
信息来源 | **市公共**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开发区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07-18 16:01:16 |
**国轩二期110KV输变电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号
2.2招标项目名称:**国轩二期110KV输变电建设工程
2.3建设地点:****开发区
2.4项目概况:**国轩新能源二期**一座全户内110kV变电站;配电房建筑面面积约1400平方米;阻燃3*(lx630mm2)电缆,2回线路,单路径长约1850m,630㎡电缆,单路径长约1850m。
主变容量:本终期2×63MVA。
电压等级:110/10kV
110kV:本终期2回出线(2回110kV线路双T接至现项河-国轩110kV线路),单母线分段接线,采用户内GIS布置。
10kV:10kV本期20回出线,终期22回,单母线分段接线,采用户内开关柜单层双列布置。
无功补偿:本终期配置2组电容器,总容量为(3.6+6.0)Mvar,接于10kV 两段母线。
本期安装2台接地变消弧线圈成套装置,接地变容量为800kVA,消弧线圈容量630kVA,站变容量200kVA。
2.5合同估算价:不超过6600万元
2.6最高投标限价:6600万元
2.7招标范围:
(1)勘察设计:承担本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内勘察、水保、环评、安评、涉铁涉高速等方案编制及审批、施工图设计、专家评审、图审及后续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
(2)施工: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本项目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施工调试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2.8计划工期:建设期150 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周期)。
2.9项目类别:设计、采购、施工(EPC)
2.10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①、②:
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委员会****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
(2)设计资质: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下列①、②、③任一资质:
①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中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资质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发输变电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4)在满足要求时,拟派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独立设置,不能一个人同时兼任。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总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3家。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于2023年8月7日下午17:30前登****交易中心平台(aqggzy.****.cn)点击“新增投标”,并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0元/套。
4.3方式:投标人须登****交易中心平台查询、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省公共**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20/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省公共**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3801 转 5-2(工作日)。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 CA 客服400-****-4959(工作日)。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400-****-0000(8:00-21:00)。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8日9时00分
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市公共**交易系统提交。
5.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监管网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cn/)、**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市公共**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龙腾路62#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0556-****201
7.2****管理部门:****交易中心
地址:****中心三楼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方式:0556-****166
7.3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开发区双创产业园1号(经开区北三路)
联系人:井工
联系方式:0556-****098
8.其他说明
8.1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历天前登录**市公共**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井工,联系电话:0556-****098。
8.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8.3本招标文件中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
8.4本项目投标人可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和在线回复询标,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
8.5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不得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980000,24小时服务QQ:****503300。
8.6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管理中心****交易中心一楼服务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556-****201。
8.7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市公共**交易服务网发放,投标人需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登录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8.8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投标****委员会评审。
8.9中标人属外省、市企业的,在合同签订前须到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手续。
9.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①收款人名称:****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账号:200********366****21055
②收款人名称:****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 223********100****002043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汇至以上指定账户,否则将拒绝其投标。
10.网上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投标文件格式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为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