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党校路施工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党校路施工改造工程项目
1.2 招标编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市
2.2 建设规模:对永厚陵周边23处居民住宅处立面提升和道路改造提升。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工期:50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合格。
3.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3年6月27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恒信咨询网》上同时发布。
4. 评标信息
4.1 评标时间:2023年7月18日
4.2 评标地点:****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4.3 评标情况: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经评审各投标单位均通过了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等进行认真、细致、公正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投标人的评分情况如下:
商务标评分情况表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专家A | 专家B | 专家C | 专家D | 专家E |
1 | **中鑫****公司 | 36.51 | 36.51 | 36.51 | 36.51 | 36.51 |
2 | **** | 46.18 | 46.18 | 46.18 | 46.18 | 46.18 |
3 | **荣****公司 | 38.53 | 38.53 | 38.53 | 38.53 | 38.53 |
技术标评分情况表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专家A | 专家B | 专家C | 专家D | 专家E |
1 | **中鑫****公司 | 15.00 | 16.40 | 17.90 | 15.40 | 16.50 |
2 | **** | 21.00 | 23.60 | 19.70 | 18.10 | 19.00 |
3 | **荣****公司 | 14.00 | 15.10 | 18.10 | 15.40 | 15.50 |
综合标评分情况表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专家A | 专家B | 专家C | 专家D | 专家E |
1 | **中鑫****公司 | 8.70 | 8.10 | 9.70 | 8.70 | 8.70 |
2 | **** | 11.50 | 11.10 | 10.60 | 10.20 | 10.50 |
3 | **荣****公司 | 8.60 | 7.80 | 9.30 | 9.00 | 8.60 |
最终得分情况表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最终得分 | 排序 |
1 | **** | ****058.35 | 77.24 | 1 |
2 | **荣****公司 | ****802.38 | 62.81 | 2 |
3 | **中鑫****公司 | ****902.42 | 61.53 | 3 |
5. 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058.35元
项目经理:李丰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号(执业印章号):豫241********03227
工期:5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荣****公司
投标报价:****802.38元
项目经理:范世杰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号(执业印章号):豫241****39886
工期:5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鑫****公司
投标报价:****902.42元
项目经理:黄典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号(执业印章号):豫241****28997
工期:5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 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7.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地址:**市**路23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1-****8005
监督单位:****建设局
地址:**市政通路14号
邮编:451200
电话:0371-****1629
电子邮箱:****@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电厂****科技园(**)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张先生、庞女士
电 话:0371-****2507 0371-****8490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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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