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浴室装修改造项目
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磋商项目****生浴室装修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编号:****
2.2建设地点:**市**县。
2.3建设规模: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示全部工程。
2.4采购预算:38万元。
2.5磋商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示全部工程。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8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A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3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如不需缴纳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C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说明函;
D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原件);
②、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③、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7月18日9:00-12:00、14:00-17:00 至2023年07月24日9:00-12:00、14:00-17:00在 **市**区(新蒲)长征大道名城广厦21楼,****,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报名。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报名者,请于 2023年07月18日9:00-12:00、14:00-17:00 至2023年07月24日9:00-12:00、14:00-17:00在 **市**区(新蒲)长征大道名城广厦21楼,****,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磋商文件。
5.2购买磋商文件需支付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预计为 2023年7月31日14时30分,地址为:**市**区(新蒲)长征大道名城广厦21楼,****会议室(若本时间和磋商文件不吻合的,以磋商文件为准)。
6.2 逾期未送到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59****0719
地 址:**市**县
****公司: ****
联 系 人: 金娅 联系电话:0851-****1122 183****9500
地址:**市**区(新蒲)长征大道名城广厦21楼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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