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双溪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商务厅等19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商务[2021]214号)、《**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3] 109号)文件精神,现向各有关单位征集相关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标准
项目需于2022--2025年内实施,符合《**省商务厅等19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商务[2021]214号)文件的支持内容。同时,为真实储备、带动示范作用,优先支持近期可实现有效投资,未获得过国家和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二、项目类型
(一)县城商业网点
建设改造(略)(指进行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现货商品交易的综合型固定场所,以食用农产品现货零售交易为主的农贸市场不在支持范围内)。每个乡镇最多支持一个,**项目最(略),改造项目最高支持120 万元。
(二)县域物流网络
县域邮政、快递企业整合**,发展共同配送,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村级站点不(略)),包括购买改造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设备,不含物流配送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每县最多支持一个整合项目,每个项目最高支持500万元。在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不再重复支持。
(三)县域流通网络
商贸流通企业建设改造用于提供县域内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服务(略)
(四)县域(略)
商贸流通、电商企业建设改造分(略)政府授权的企业建设改造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展销中心。每县最多支持(略)。每县申报县域产业发展类项目支持金额合计不超过400万元。
三、(略)
项目申报需填写附件1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清单,并提供彩色照片6张以上(A4纸彩色打印),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需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于7月21日前报送县工信和商务局。联系人:肖悦华,电话(略),邮箱:(略)。
附件:
1.县域商业建设项(略)
2.《**省商务厅等19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商务[(略)
3.《**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3]109号)
**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