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中心****医院扩建项目 | **市**区**登高西路285******)一、二层 | **** | **省****公司 | ****位于**市**区**登高西路285******)一、二层,北侧为登高西路,******小区2#楼,东、****商铺,现有项目于2020年2****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2********0000006),现有床位数20张。本次建设性质为扩建,拟对二层病房进行重新布局,新增30张床位,其他均为依托现有工程,扩建工程无新增建筑面积。 |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医疗废水和生活污****处理站(采用三级化粪池+格栅池+沉淀池+接触消毒池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污水处理站应加强设施密闭,恶臭气体经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通过采取设减振基础、距离衰减、加强院区管理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医疗废物、废药物及药品、****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泥清掏前应进行监测;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项目依法还需取得其他行业、领域许可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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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23年7月20日-2023年7月26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568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