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临床所需药品、耗材器械配送及延伸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临床所需药品、耗材器械配送及延伸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临床所需药品、耗材器械配送及延伸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3 年 07 月 05 日5、评审日期: 2023 年 07 月 18 日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范围 |
一标段 | 医院的临床所需药品(大输液、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国家集采品种除外)的配送及延伸服务 | 第一名为**** 第二名为****公司 ****集团****公司 | 医院的临床所需药品(大输液、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国家集采品种除外)的配送及延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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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质量标准 | 服务时间 |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
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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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范围 |
医院的临床所需耗材器械的配送及延伸服务 | 第一名为******公司、第二名为******公司 | 医院的临床所需耗材器械的配送及延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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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质量标准 | 服务时间 |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
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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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王京飞、江景霞、赵克均(采购人代表)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收费标准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由各标段成交单位均摊,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全额支付。
收费金额: 一标段为人民币叁万零陆佰元整,二标段为人民币肆仟零捌拾元整;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联系人:时老师
联系电话:0372-****025
地 址:**市**区**路39号
2.代理机构:****
联系人:赵晨
联系电话:166****8227 0371-****8490
地 址:**市**区**中路**凯旋大厦临街二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晨
联系方式: 166****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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