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式迷彩头盔套及装护具采购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9010
专业领域:其他
21式迷彩头盔套及装护具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受****委托,就21式迷彩头盔套及装护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7月12日依法进行了开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排序
序号 | 投标人 | 综合得分排序 |
1 | **** | 1 |
2 | **增荣****公司 | 2 |
二、推荐候选人情况
本项目推荐综合得分排序前2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三、公示有效期
即日起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人。
四、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文珊、孟柏言、顾有恒、毛雪
办公电话:020-****2207
移动电话:189****2960
传 真:020-****2207
地 址:**市**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5层504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喻先生
办公电话:020-****0659
移动电话:132****1204
五、质疑联系方式
参与装备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因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招标结果的有关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质疑受理部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受理部门自质疑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处理决定。处理质疑事项所需必要的检验、检测、鉴定,向有关部门或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以及相关投标人提交或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质疑处理期限内。
参与装备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因对质疑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质疑处理期满未受到质疑处理决定,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可以书面形式向投诉受理部门(招标人)进行投诉。投诉处理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处理投诉事项所需必要的检验、检测、鉴定,向有关部门或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以及相关投标人提交或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询问、质疑受理部门
受理单位:****
联系人:黄文珊、顾有恒、毛雪
联系方式:020-****2207/189****2960
电子邮箱:****@sinochem.com
受理、处理投诉复议申请部门及联系方式
处理部门:****管理部门
联系人:甄先生
联系方式:020-****0713
****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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