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智能养护应用研发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智能养护应用研发项目****集团有限公司以冀交投战[2022]70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北起**市码头镇西杨合村(京冀交界处),南至**市**彭家庄,全长224.678公里(双幅),设计车速120km/小时,双向八车道,路基全宽42m。京石高速途径**、**、**、**、**、**、**、**、**、**等市县。北部与廊涿高速相通,中部与容乌、沧榆高速相接,南端与石安、石太、石黄、曲港等高速交汇。
本项目以智能养护为切入点,以提高养护管理能力为目标,从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智能化、基础设施数字化、养护决策科学化等方面开展技术应用研究,从而加速推进落实高速公路数字化管理与智慧养护的需求,为高速公路安全运营提供技术支撑。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智能养护应用研发项目,招标内容包括:
针对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开展研究,集成应用 BIM、GIS、大数据等新一代技术,打造数据集约、**共享、规模可扩展的数据底座,承载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设计、建设、养护等多元数据,制定统一数据编码标准、数据接入标准,为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智能养护管理和指挥调度提供数字化、可视化平台。
针对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智能养护管控需求,开展京石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管理系统、京石高速公路养护巡检管理系统、京石高速路面养护科学决策系统等关键技术及配套硬件设备的研发应用工作,实现养护工程全过程智能化管理、日常巡检闭环管控、路面养护科学决策等应用场景,全面提升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养护智能管理与科学决策水平。
针对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重点桥梁、路段开展健康监测和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预警保畅技术研究,应用智能硬件、物联通信等软硬件技术,通过对公路设施结构响应、路域环境安全关键数据测量、收集、处理、分析等技术进行研究,实现京石高速构造物安全运营监测与预警、融雪剂智能喷洒等。
综上智能养护管理需求,从场地建设、软件环境、硬件设备等方面开展针对性方案研究,搭建支撑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发布、展示应用提供稳定的运行环境,并满足相关网络信息安全要求。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研发期为2023年8月至2024年12月,试运行期为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免费维护期为交工验收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具有相应的项目研发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0日9时(**时间,下同)至2023年07月26日17时,登录“**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招标文件列表中所有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但须在开标时间登陆“**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com/)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网站”、“****网站”、“**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 |
地 址:****新区阳光路39号** 传媒大厦 | 地 址:**市**区北二环东路78号 |
邮 编:050000 | 邮 编:050000 |
联系人:刘宁宁 | 联 系 人:王伟 |
电 话:0311-****5091 | 电 话:0311-****7089 |
传 真:0311-****5181 | 传 真:0311-****70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