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五)验收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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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牵头整改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已验收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的问题 多个区县的大型物流场、建筑工地和道路施工现场内,存在用已淘汰柴油货车改装而成的无牌照、无手续洒水车、工程车等。 二、验收情况 我县按照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信息化局、****监管局排查,我县无货车生产企业。 (二)销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监管局对我县2家货车销售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经检查,现场能够提供经营者主体资格证明、产品合格证明、标签标识齐全有效,无伪造、假冒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 (三)登记检验排查整治情况。通过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对我县货车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座谈、查阅档案资料、查看检验过程等方式,重点检查了检验检测机构检测资质证明文件是否齐全、设备检测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测操作流程是否规范、持证上岗人员是否在岗等情况,未发现问题。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对检验检测机构加强质量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要求其认真落实机动车检验检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机动车检验标准,规范检验行为,提高检验能力。 (四)非法改装排查整治情况。为推进轻型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管所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做好货车非法改装源头监管工作。一是实地检查和暗访相结合,重点排查货车非法改装行为。****管所每月组织查验员对****服务站、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实地检查、暗访,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擅自篡改检验数据等情况,现场抽查业务台账,货车称重数据,核对业务资料是否齐全、有效,****中心的报告记载的数值一致,并制作《现场检查表及整改台账》。二是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突出源头隐患治理。****管所****信息化局、****运输局等部门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检测站、车辆维修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货车非法改装、机动车检验替检、违规检验改装车辆、篡改检验数据等情况;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抓好产品质量关,杜绝“大吨小标”行为。 综上,我县已完成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问题整改,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反映。 联 系 人:金跃 联系电话:0533-****918 邮 箱:****@126.com
**** 2023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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