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积累社会实践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根据《**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17〕54号)、《关于继续实施**市2023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六人社秘〔2023〕16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县2023年度就业见习岗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见习单位及岗位
详见附表
二、报名对象及材料
(一)报名对象: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2届、2023届)、16-24周岁失业青年。
2、有就业见****基地见习岗位要求。
(二)报名材料:
1、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现场办理)
3、一寸照片1张
三、见习待遇及管理服务
(一)见习待遇:
1、见习期间,机关事业单位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2000元,县人社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全额支付。见习协议签订后,见习单位按月提供见习人员考勤表,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按月发放见习生活补助至****银行卡内。见习单位可以适当提高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超出部分由见习单位自行支付。
2、其他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的单位,应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助,按照人均不低于100元标准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补贴,按见习人员人均200元、100元的标准分别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指导费用和相关保险补贴。
(二)管理服务:
见习单位负责见习人员的协议签订、岗前培训、见习指导、日常管理、资金申报。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不建立劳动关系;日常管理工作参****保障厅《关于印发**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执行;对不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见习单位管理等的人员,见习单位可以提前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满后,对就业见习优秀人员,见习单位可出具鉴定材料,如本人同意可放入个人档案。
四、其他要求
1、机关事业单位选择见习人员时,应优先选择符合条件的低保、脱贫、残疾、零就业家庭等困难毕业生;余下岗位人员配置,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自主确定,但不得通过考试等方式竞争选拔。
2、对匹配没有成功的上述人员,征得岗位开发主体及见习申请人员双方同意后,由县人社局统筹协调,****基地的岗位。
五、报名方式
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意向人员请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县人社局现场报名。
其他就业见习单位意向人员通过岗位需求表上登载的联系方式,****基地对接,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基地到县人社局备案。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一楼4号窗口
电话:0564-****153
****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