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区东(西)****中心及环境提升****停车场及东西出口景观提升改造),项目编号: **** 已于2023年07月20日09时30分在****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711.7235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报价:****1788.22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祥文
项目经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粤244********05518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0459.60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余丽
项目经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川251********28900
第三中标候选人:**晨****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0126.92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尚彪
项目经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黔251****21695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3年07月21日至2023年07月24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监督部门名称:六****建设局,电话:0858-****146)投诉。
招标人:****
联系电话:133****0257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88****2232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区东(西)****中心及环境提升****停车场及东西出口景观提升改造)-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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