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公路(G15**至**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青岭至**大溪岭段已由中****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2〕559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运输厅以浙交许〔2023〕****376号文批复;****示范区片区开发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段桥下地面道路工程)已由台****改革局以黄发改投资〔2023〕6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交通运输局以黄交〔2023〕8号文批复。
上述项目业主分别为****和**市****集团有限公司。经****委员会浙发改公管函〔2023〕112号文批准,上述两个项目进行合并招标,经**市****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同意,委托********示范区片区开发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段桥下地面道路工程)的招标人。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至**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青岭至**大溪岭段、****示范区片区开发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段桥下地面道路工程)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专项验收(下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决定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择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前来参加比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1.1项目概况
1.1.1甬台温高速公路(G15**至**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青岭至**大溪岭段(以下简称“改扩建项目”)
既有项目概况:既有高速公路是G15**至**国家高速公路一部分,工程起于**市青岭,经**水洋、****、院桥、高桥、**大溪,止于**市湖雾街,运营起终点桩号为K1632+708~K1672+683,全长40.2公里。全线主线采用四车道全封闭、全立交高速公路重丘区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为100km/h。既有高速公路于1994年10月开工建设,于1999年12月建成通车(交工验收),2003年12月竣工验收。现有枢纽互通1处,为水洋枢纽;一般互通4处,分别为临**、**、**南(院桥互通)、**西互通;在建枢纽1处为大溪枢纽。
改扩建项目概况:本项目起于临**互通处,起点桩号K42+834.987(对应G15沈海高速桩号K1632+708),路线在临**互通主线两侧拓宽,对临**互通(单喇叭互通)改造,过清潭头村后下穿**铁路,沿马宗岭隧道(分离式隧道811m)两侧拓宽各增设三车道隧道,采用高架桥上跨现状水洋枢纽(甬台温高速与台金高速公路十字交叉),路线以高架桥形式在路基两侧布设,高架桥在沿江镇石牛村落地合并为整幅路基,进入黄土岭隧道(分离式隧道1339m)双侧原位拓为双向八车道隧道,出洞后进入**互通(单喇叭互通),对该互通主线两侧拓宽,设**1号高架桥跨越**江,连续高架桥全长14.5km起于****水库下游,包含**1号高架桥、**2号高架桥、**互通主线桥、**3号高架桥、**4号高架桥和院桥互通主线桥,在**石牛渡村布置**互通(单喇叭互通)联络九澄大道,向南过废弃的****水库****服务区****服务区),向南对塘岭隧道(分离式隧道880m)原位拓为双向八车道隧道,出洞后进入大溪枢纽(十字枢纽)与**联络线相接(**联络线已开工建设),向南两侧拓宽对**西互通(单喇叭互通)进行改造,向南对德明西路上跨**改为下穿通道,进入大溪岭隧道(分离式隧道4087m(**段2478m)),大溪岭隧道两侧分离增建隧道,终点位于****两地交界处,位于大溪岭隧道洞中,终点桩号为K82+986.888(以左线计)(对应G15沈海高速桩号K1672+683),路线全长40.152公里。同步建设**互通连接线1.25km和院桥互通连接线5.538km。概算总投资约159.69亿元,**费约109.06亿元。
主线设置特大桥16602.51m/7座、大桥4497.59m/12座、中小桥384.8m/15座,隧道4座,总长5525.226m(折合双洞),全线桥隧占比67.3%。设枢纽互通2处(水洋枢纽、大溪枢纽),一般互通5处(临**互通、**互通、**互通、院桥互通、**西互通),设服务区1处(与院桥互通合建),****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同步建设互通连接线全长6.788km,其中**互通连接线1.25km和院桥互通连接线5.538km。
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局部十车道)标准改扩建,其中水洋枢纽至院桥互通段约20.432km设计速度12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41.5m,分离式路基单幅宽度20.75m;其余路段设计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41.0m,分离式路基单幅宽度20.5m。马宗岭隧道至水洋枢纽段、大溪岭隧道段8.046km采用两侧增建三车道的双向十车道路幅布置,增建单幅路基宽度16.75m。
**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3.5m;院桥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
1.1.2****示范区片区开发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段桥下地面道路工程)(以下简称“**地面道路项目”)
**地面道路项目概况:地面道路项目起点位于北城街道**互通南侧,与拱新大道相交,起点桩号K55+497,利用甬台温高速桥下空间由北向南布设,经**区北城街道、**街道、高桥街道至本项目终点院桥镇与院桥镇与院桥互通连接线交叉,终点桩号K69+391.761,路线全长13.895km。全线设互通1处,平**19处(含规划预留),主线设桥梁1578m/14座,院岙线改造段路线长1.1km,十里铺支线路线长1.4km、桥梁170m/2座。九澄大道至院岙线段(K61+484~K68+274)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不实施,桥梁按全断面实施。工程总投资约37.77亿元,**费约24.10亿元。
地面道路采用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设计速度60km/h。
1.2标段划分和比选范围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第HB01标段:
比选范围:甬台温高速公路(G15**至**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青岭至**大溪岭段、****示范区片区开发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段桥下地面道路工程)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按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批复的要求,对项目建设施工前或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阶段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编制环境监测报告;②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保信息公开与宣传工作;③配合做好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工作;④建设过程中检查工程环保措施及环保设施落实情况,项目完工后检查施工现场的环境恢复情况;⑤项目投入试运营前,协助发包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制定运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协助备案;⑥指导施工单位编制环境监测总结报告;⑦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编制环境监理报告;⑧开展环保项目验收调查,编制验收调查报告,组织环保专项验收、信息公开及备案等;⑨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所需的其他服务工作。
1.3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环保专项备案之日止。
1.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环境监测与环保竣工验收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确保通过竣工环保专项验收。
2.响应人资格要求2.1本次比选要求响应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省****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参数范围包含水、气、噪声等,并在业绩、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2.2自2018年7月1日以来(以环保专项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按一个合同段完成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环境监测和专项验收服务工作。
2.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保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环境监测和专项验收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年龄60周岁及以下。自2020年7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2.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分包。
3.比选文件的获取请于2023年 7 月 21 日至2023年 7 月 26 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一套发送至****@qq.com获取比选文件(经办人身份证资料上必须附有效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获取比选文件)。
4.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8 月 1 日09:30,响应人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递交至**市天和路288号泰隆金融大厦14楼1401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快递寄送。响应人如现场递交,需遵守开标现场会议安排。响应人如采用快递寄送应充分考虑快递时效性,开标截止时间前未送达的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邮寄信息:朱女士,0576-****8116,**市天和路288号泰隆金融大厦14楼1401室。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om)官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比选人:****
地 址:**市天和路288号泰隆金融大厦
邮 编:318000
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0576-****8116
比选代理:******公司
地 址:**市**区朝晖路203****广场办公楼1305室
邮 编:310014
联 系 人:姬淼
电 话:0571-****1538
****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