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应答人须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注: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2 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提供相关承诺即可)。
2.3 以下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其中一项即可(注:提供在有效期内资质的官网查询截屏及网站地址或原件扫描件):
(1)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已按《****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要求换发新证的,须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资质(已按《****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要求换发新证的,须为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资质)。
(3)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已按《****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要求换发新证的,须为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