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心建设项目顺利推进,依据《****集团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下第三方服务机构比选工作规则》文件要求,我单位拟采取比选方式选取1家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中心建设项目设计、监理、施工等公开招标的招标代理工作,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中心建设项目。
(二)建设内容:****政府驻**联络处两处存量资产,打造**区域公共****中心****中心,项目主要改造总建筑面积4834.27 ㎡,包括主楼、宿舍楼、蒙古包、库房改造。
二、服务内容
承担********中心建设项目设计、监理、施工等公开招标的全过程工作。
三、对参与比选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相关从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或投****公司、****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
四、比选需提交或出具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2020-2022年)内参与的企业项目施工、设备采购、规划设计、咨询服务等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公司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六)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为基数报出价格下浮比例。
五、报名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17:00时。
报名地点:****
报名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89****1121
凡有意参与者,请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qq.com。
六、比选方式
(一)从报名的符合条件单位中,由我公司发布邀请函。
(二)比选单位持邀请函和相关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比选(邀请函需加盖公章)。
****集团评审组经过比选评分后,评分最高的单位拟确定为中选单位,如最高分出现并列,公司有权指定其中一家拟中选。
(四)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服务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服务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务过****集团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一经****公司“黑名单”。
七、具体比选时间和地点详见发布的邀请函。
参选机构请仔细阅读公告,本次比选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