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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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
1、认真开展学习。
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心组学习1次,党员职工学习4次。
2、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作。
持续推进2023年续建项目白洋河里山段防洪治理工程和**区建国站拆除重建工程建设,6月份建设进度分别达到99%、64%;秋江圩东埂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23年农饮工程已开工建设;**水库正在施工过程中,主体工程已完工;鲍冲、芦冲、双胜、周冲、乌沙董冲等5座水库完成招投标工作;花庙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已完成编制,****水利厅审查。
3、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一是全力做好监测预警预报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的基础上增派值班力量,安排专人密切关注雨水情和台风“泰利”动态,发布雨水情通报5期,及时处置预警信息84条,发布山洪预警4期,滚动发布雨水情预警7800余条次,成功应对6月29日-30日、7月5日、7月7日-9日等3轮强降雨及6月29日、30日、7月18日、19日等多次局地短时强对流天气。二是全力做好水旱灾害防御两手抓。根据7月14日区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专题印发《关于统筹做好当前防汛抗旱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强降雨和台风防范应对措施,因地制宜做好水源调度工作,分类施策做好抗旱保水准备,提前做好农村人饮保障工作。在抓好洪涝灾害防御的的同时,做好防旱抗旱准备工作,****水库、堤防等防洪工程安全度汛的前提下,做好蓄、引、提、调各项准备,确保群众生活用水需求,全力保障各项生产用水需要。三是精准做好水利工程调度。针对水库、堤防、泵站、水电站等不同类型水利工程精准调度,特别是7月8日至10日防汛应急四级响应期间,累计开展工程调度120余次,秋浦河、九华河、******泵站具备自排条件的全力开启闸门,秋江、****泵站间歇性开机排空底水;定点定位调****水库运行情况,加密巡查防守,****水库堤防巡查防守人员两千余人。四是全力开展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工作。完成****排涝站防洪闸、梅村栗坑河护岸、里山街道**河护岸、****水库下游河道护岸等重点水毁水利工程修复项目实施方案技术审查和批复工作,并督促相关镇街加快水毁修复进度,殷汇、涓桥等镇街水毁水利工程修复项目已开工。
4、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
一是推进各相关镇街,金****水厂、茅坦水厂、**水厂、****水厂收购资产区级复核存在的扫尾问题的对接工作;二是持续****集团为实施主体的城乡供水一化项目实施工作,**水厂至唐田段给水主干管网延伸铺设牛头山黄湓新村段扫尾完成,****泵站招标文件已完成审查,计划本周挂网公开招标。三是推进了墩**道墩上片及茅坦片区主干管网及配套工程铺设工作。四是推进里山、清溪主干管网及配套****社区)部分未通水区域管网及配套工程招标完成工作。
5、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已完成2023年度6座水库施工及监理招投标工作。
6、河湖长制工作。
印发了**市**区2023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和**区总河长4号令;与团区委联合开展了5次“幸福河湖﹒水美**”志愿者品牌创建活动;开展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和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督查检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整治;扎实开展河湖遥感图斑问题现场复核,完成水利部河湖图斑630个问题复核工作;完成2023年1条省级幸福河湖创建方案(送审稿)及20条(个)河湖健康评价方案编制(送审稿)工作;完成河湖宣传短视频拍摄工作;完成8个小(2)型水库及**圩堤防K0 000至K3 500白蚁普查及防治工作,启动梅街镇、****水库及堤防等白蚁普查工作。
7、水土保持预防工作。
一是根据水土保持以奖代补工作按照实施细则要求,根据项目验收鉴定会相关意见,督促建设主体完成整改治理工程,开展工程造价审核,7****财政局完成奖补资金兑付,并将项目验收奖补情况进行公示;****总站对2023年水利部遥感监管下发的59个疑似违法违规图斑开展图斑复核认定;三是联合矿综办成员单位对全区涉矿企业开展大核查,对发现问题督促企业整改落实逐一销号完成。
8、水**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水**监管。落实水**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强化指标刚性约束,按月调度超计划超许可预警取用水户;加强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论证制度。二是强化节约用水管理。根据2023年节水载体创建工作安排,****工业园区、节水型灌区和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7月,****园区和节水型灌区创建实施方案编制,并上报市局申请审定。三是开展非法取水专项整治行动。****大队对全区矿山、混凝土企业取水情况开展集中排查,7月份核查取水点8处,督促办理取水许可证3处,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补办取水许可手续。
(二)主要会议(活动)
1、召开党组会议3次。研究部署了党建、党风廉政、网络安全、安全生产、水事案件、工程建设等重要事宜。
2、****中心组学习1次、职工党员学习4次